房东房客之间,本来应该是单纯的房屋租赁交易关系。但是湖北鄂州的房东朱某甲却在无意中发现,女租客卜某精神不正常,遂起歹心,两次对卜某实施了强暴。然而朱某甲万万没想到,卜某被强奸后大吵大闹惊动了其亲属,朱某甲的犯罪行为于是暴露无遗。2021年10月,他被湖北鄂州华容区检察院指控犯强奸罪,建议判刑四年。
朱某甲,男,1989年出生,住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因涉嫌强奸罪,2021年5月3日被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3日经批准逮捕,次日由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2021年4月14日,朱某甲将其位于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花苑的二室一厅房屋其中一间租给女子卜某居住,自己居住另一间。
租住期间,朱以谈朋友为名对卜骚扰被拒。同月29日,朱某甲回家,发现卜无故将大门反锁,且电话、微信联系不上,于是请锁匠将门打开。
5月1日,朱某甲收到卜“不要伤害我小孩”、“不要做人体实验”等大量奇怪短信。朱见卜举止怪异,遂起淫念。次日晚,朱某甲将卜某抱进自已房间对卜实施两次奸淫。卜被侵害后,大吵大闹至楼下被群众报警。卜某家人遂找到朱某甲家中,因疑卜被朱侵犯,即报警。随后,公安机关赶至现场将朱抓获。
案发后,卜某经鉴定,患精神疾病,无性自我防卫能力;被害人卜某“胸部擦拭物”及送检的“避孕套外部擦拭物”均检出混合DNA分型,包含朱某甲、卜某的DNA分型。
检方认为,朱某明知她人是精神病人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