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守法,构建和谐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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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妇儿工委办

打造的『天府小妹微普法』栏目

第120期

本期内容

■ 一、家庭方面

■ 二、学校方面

■ 三、国家方面

■ 四、社会方面

本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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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盛(成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减少儿童被伤害,有赖于我们每一个人的观念的转变。借用伊藤诗织在《黑箱》所说的话:若始终保持缄默,它所姑息的恶果,就会如照镜子一样,反映在我们今后的人生中,反映在我们孩子的人生中。所以,避免孩子受到猥亵等侵害,保护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整个社会一起完成的。

家庭方面

(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孩子的家长,我们不要羞于启齿,不论男孩女孩,都应该主动对孩子进行性教育。家长们也要学习相关性教育课程,掌握正确、科学的教育方法,配合学校性教育课程,并及时关注孩子身体发育变化。

(2)父母要经常与孩子交流,知晓其行动轨迹和心理想法,了解其接触的人,发现异常一定要及时处理。

(3)家长还应警惕熟人作案,在未成年被侵案中,熟人作案的占比更高。因此,家长要站在保护孩子的角度,多一些防备、多一点保障。当然,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不能为了避免此类事情发生,而“控制”孩子的社交。正常的、积极的社交,也是保障孩子心理健康必不可少的途径之一。

学校方面

(1)学校应按照学生的年龄设置相对应的性教育课程并落实,如:我从哪里来、认识自己的身体、青春期的那些事、被侵害如何自护等主题教育。老师们应认真负责教授性知识,发挥学校大环境的教育作用。

(2)老师应积极与学生沟通,如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按照《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中的要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3)近几年教师侵犯学生事件也频频发生,作为教书育人的教师还要严于律己,要加强师德规范、职业教育。

国家方面

(1)大力打击黄色毒害信息的传播,规范网络信息的传播内容及传播途径,同时加强对学校与老师的管理,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不定时走进校园,相互配合进行性教育以及普法教育的宣传活动,从小培养孩子们的法律意识。

(2)大力贯彻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设立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实施的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性侵类犯罪案件开展“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开展证据提取、身体检查、伤情鉴定、心理疏导,注重保密安全和隐私保护,集综合保护与强制报告于一体,很好地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发挥法律的保护与惩戒作用。该项制度有利于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让未成年被害人受伤的身心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呵护,更好、更快地回到原来的生活、学习轨道上。

社会方面

整合社会资源,联动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包括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专业社工组织等,开展“自护教育”、“危机干预”等方面的教育,肩负起对未成年人成长和保护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