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6日,建设单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评价单位:武汉市伊美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茶店子镇南坪村委会张贴了巴东至张家界高速公路沪渝沪蓉连接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据此,巴张高速沪渝沪蓉连接线工程已经正式进入工程实施阶段,项目计划于 2022 年底开工,于 2026 年年底竣工,总工期 48 个月。 全文如下 :

巴东至张家界高速公路沪渝沪蓉连接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能响评价公众物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巴东至张家界高速公路沪蓉沪渝连接段是《湖北省“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纲要中期调整成果》的重点规划项目,本项目起于巴东县城北侧与沪 蓉 高速公路设枢纽互通相接,向南跨长江,经巴东县茶店子镇、秭归县磨坪乡,止于巴东县野三关镇西侧与沪蓉高速公路设枢 纽 互通相接,推荐本项目按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 67.5公里,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沿线拟设互通式立交5处,其中枢 纽 互通2处、落地互通3处。 同步建设服务区、管理养护等沿线设施、拟设置巴东北互通连接线全长约 3.75公里,按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项目计划于 2022年底开工,于 2026年年底竣工,总工期 48个月。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房屋、公共设施拆迁和征地导致耕地减少,建设用地增加; 土石方开挖造成水土流失、植被破环、扬尘、机械噪声等影响,路基路面工程施工造成扬尘、废气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工程施工产生施工废水,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嗓声对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施工营地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会对地表水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生活垃圾无序排放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要点

施工扬尘采取定期洒水、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要求进行冲洗等措施,降低施工现场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噪声采取加强文明施工并实施施工期监理工作在设备上安装消声器并定期维护、禁止深夜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现场的生产废水和废油、生产垃圾对土壤和水体污染采取设置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机械废油统一存放和处理等措施减轻其对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机动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对公路沿线居民点、野生动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机动车辆产生的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路面径流产生的初期雨水无序排放会对地表水体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在发生交通事故,危险物品泄露进入地表水体产生一定的环境风险。

营运期河染防治对策措施要点

营运期公路两侧居民房出现嗓声超标,影响工作和休息,采取安装隔声窗、种植绿化降嗓带或环保拆迁等措施减轻其对环境的影响; 路面径流污染采取定期疏通边沟、维护雨水、管道等措施,不使其直接排入水体; 危险品运输风险事故制定危险品运输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减轻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的要求。 在对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等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了相应的保护和恢复措施后均能够减轻或消除,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索取补充信息,公示时间为 10 天,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牟工 电话: 0718-8223305-306

E-mall: 561996351@qq.com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8号

环详单位:武汉市伊美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工 电话:18507148086

E-mail:3005309313@qq.com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长江传媒大厦 2201室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InbxuAcpd5kFsqQeojciwtg 提取码:bq3a
公众意见表见

hu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 22449069.docx,

若有意见和建议可填写至公众意见表中,然后通过邮件(561996351@qq.com)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及沿线附近村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众可在公示发布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评价单位:武汉市伊美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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