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总函〔2019〕405号文件赋予了网络货运平台代开发票的资格,即取得试点资质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让司机实现带票结算,但同时也提出了合规的要求。

对于网络货运而言,增值税和所得税是主要税种,也是行业公认的涉税风险重灾区。在公路运输业务中,主要包括货主、网络货运平台、实际承运人三种类型。由于增值税环环抵扣的特性,要使网络货运整个增值税链条完整与合规,必须从源头开始合规,而个体司机(实际承运人)就是整个网络货运增值税链条的第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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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网络货运经营者应遵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等扣税凭证;第二十一条——网络货运经营者和实际承运人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或扣缴税款义务。也就是说网络货运税务合规是以个体司机为代表的实际承运人的税务合规为前提的。

但是由于个体司机不愿意也不方便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网络货运企业难以获取司机运费专票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成本列支,导致企业利润虚增,多缴纳企业所得税。为此,不少平台采用白条做账来解决这一问题,但同时也为企业税务合规埋下了隐患。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作出答复,明确网络货运税务合规是以个体司机为代表的实际承运人的税务合规为前提的,因此司机应带票结算,杜绝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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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支持网络货运平台规避白条入账等涉税风险,实现税务合法合规的主要地区是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东疆税务局首创并自主研发的委托代征监管系统,通过7大接口模块80多个数据要素确保每笔业务真实性,帮助平台企业增加风控,并且基于真实业务平台开票金额无限制。同时,东疆税务局还支持平台企业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以及核定征收司机个税。此外,在网络货运税务创新的基础上,东疆保税港区在网络货运方面还具有资质自主审批(时效性高)、物流产业生态丰富(上下游合作)、金融服务创新(银行、保险、保理等)、产业政策支持等一系列优势,聚集了超过180家的网络货运企业,包括满帮、五矿、华能、河钢、欧冶、怡亚通、顺丰、德邦、长久、货拉拉、厦门象屿、四川交投等知名企业,感兴趣的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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