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

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香河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目前已具备投入使用条件,为有效确保停车场对外开放使用后做到规范有序停车、依规收费,最大限度缓解周边群众停车难题,县住建局特向我局提出定价申请。我局依据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成本调查,参考周边地区和我县现行同类服务价格水平,拟定了停车服务定价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定价方案

1.各类汽车临时停车1小时内(含1小时)免收停车费

2.白天(7:00至22:00)连续停车超过1小时,小型车(载重2吨以下或载客7座以下含7座)按照2元/小时收取停车费,1小时后前1小时列入计费时段累加收费,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大型车(载重2吨以上或载客7座以上)禁停,不列入停车收费范围之内。

3.夜间(22:00至次日7:00)停车服务价格,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4.连续停车时间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的,累计收费额最高不得超过以下标准:25元/辆/日。

5.连续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的,自超过时间起,按照本条规定中的1-4项另行计算收取停车费。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及具有专用标志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垃圾清运车等特种车辆,免收停车费用。

7.停车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后,方可收费。

二、政策出台

根据工作要求,本方案预计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日期,依据程序完成时间确定。执行期间,上级如有新的政策规定,则从其规定。

本次网上征求意见时间7天。如对上述标准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0月21日前反馈至县发改局收费科。

联系电话:8676283

邮箱:xhjhj@163.com

香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4日

来源:香河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