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随着一声法槌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第六届“青少年模拟法庭”学法普法活动在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拉开序幕。
为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会同市团委、市第三中学联合开展了沙湾市第六届“青少年模拟法庭”学法普法活动。
▲ 图片说明:模拟法庭
为确保活动效果,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精心挑选了一起未成年人敲诈勒索的典型案例作为此次活动的法庭案例素材。
在检察官的悉心指导下,沙湾市第三中学的学生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法警等角色,现场模拟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等环节,整个模拟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流畅,案件审理井井有条,真实演绎了该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的全过程。
该校领导说,通过将“模拟法庭”搬进校园,让学生们亲自参与案件庭审活动,孩子们零距离感受法庭的威严,感触到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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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青少年模拟法庭”学法普法活动受到师生、家长的热烈关注,并在学生中引起了极大反响。
★沙湾市第三中学九(六)班学生 李雅萱
通过此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不要触犯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 沙湾市第三中学九(十)班学生 阿丽丹·外力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沙湾市第三中学九(十)班学生 张俊凯
我是扮演本案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庭前我大量查阅各种“未成年人敲诈勒索”案件及相关司法解释,还查阅到2020年5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的近5年审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的情况,了解到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案件相对集中在侵财案件,而以敲诈勒索罪数量最多,占侵财案件的一半。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要学会辨别是非,远离违法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 沙湾市第三中学九(三)班学生 张雨瑶
现在我们还是涉世未深的少年,应该努力读书、追求上进,而不是让自己误入歧途,浪费一生。只要努力读书,对社会国家有所贡献,让自己的人生闪闪发光。
★ 沙湾市第三中学九(四)班学生 张佳怡
我们未成年人要自觉守法,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社会不良现象,杜绝不良行为,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沙湾市团委副书记徐景乾说,此次活动通过现场模拟和参观体验的方式,使学生们在活动中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产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极大地提升了中学生的法治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主任张红娟说,我们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旨在用生动有趣、气氛热烈的普法形式,培养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引导学生从小养成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国金到活动现场指导并寄语同学们,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一方面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一名优秀的青少年;另一方面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并表示,市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为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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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沙湾检察
文图 | 徐景乾 刘芹
编辑 | 崔瀚文 王红蕾
审核 | 田骁
投稿邮箱 | 5016558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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