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

贵州省修文县22岁男子向某某邀请一名女子宵夜后,在夜市附近的巷子里将对方强奸。目前,向某某已被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

中国检察网发布的起诉书显示,今年22岁的向某某为贵州省松桃县人,居住在贵州省修文县,是一名外聘教官。

2021年3月25日凌晨4时许,向某某邀请女子杨某到修文县某夜市摊吃宵夜。期间,向某某以上厕所为由要求杨某陪同。向某某拉着杨某到夜市摊附近的一个巷子后,将杨某推压在墙壁上,亲吻其嘴部,并将手伸进其衣物内对其进行抚摸。杨某表示不愿意要离开,向某某将杨某拖拽到更深的巷子里,对其进行强吻和抚摸。随后,向某某将杨某压倒在地上,强行对其进行性侵。

在被性侵过程中,杨某进行了持续反抗。性侵结束后,杨某跪地哀求向某某让其离开。此时,杨某的一位朋友打来电话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报了警。

向某某在案发现场等待民警到来,且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21年3月25日,向某某被修文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8日经修文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修文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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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向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压制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向某某在被害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待警察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向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2021年7月7日,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修文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