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我市农村集体资源发包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保护、利用好集体资源,切实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维护公平正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资源发包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清查违法违规侵占农村集体资源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从根本上整治农村集体资源发包过程中的乱象,发挥集体资源在壮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广大农民群众应积极配合,完成此次集体资源发包清理整治工作。

清理范围:

(一)家庭承包方式:

1.整户消亡未上缴土地的;

2.分得双份或多份土地的;

(二)其他方式承包:

1.机动地:

⑴没有承包合同的;

⑵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农村承包经营土地的;

⑶仗权、胁迫承包经营农村土地的;

⑷承包期限长或没有规定承包期限的;

⑸承包期限、承包价格显失公平的;

2.坑塘、林地等土地资源。

3.四荒地、树胁地等土地资源

(三)其他应收回的资源。包括闲置宅基地、废弃厂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