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群众举报,茅台镇兰家湾地段某企业私自凿井取用地下水。近日,仁怀市综合执法局第四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该企业未经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凿井取水用于企业用水需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进行查处,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整改,该企业主动配合拆除了违法取水设施。
下一步,仁怀市综合执法局将依法严惩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取水行为,同时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用水户水资源保护意识。
来源: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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