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临邑县仿古路设置为限时单行道的通告
为更好的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通行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仿古路(广场大街-兴隆街)设置为限时单行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时单行
仿古路(广场大街-兴隆街)07:00至18:00实行由北向南单向行驶,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允许非机动车、行人双向通行);非限行时段允许车辆双向通行。
二、限行车型
所有机动车辆(除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等特殊用途车辆外)均应遵守单向通行规定。
三、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11月1日至11月10日为宣传教育阶段,11月11日0时起,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临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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