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房子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可以说,在现阶段买房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太难了。我们基本上都需要通过贷款买房子。然而,贷款买房涉及一个问题,在抵押贷款还清之前,房子是属于银行的。河南暴雨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许多地方的房屋被洪水淹没,问题也来了,如果被冲毁的房子是从银行贷款买来的,房子倒塌了,贷款还需要偿还吗?如果我还不起怎么办!很多人认为,我买的房子都没有了,我为什么还要还房贷呢?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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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要继续还房贷,是因为跟银行是借款关系,签订的是借款合同,房子只不过是一个抵押物,虽然抵押物没有了,但是你跟银行的借款关系还是存在的,所以钱是要还的。

贷款买房,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因自然灾害产生的损害,这个风险是由你自己自担的,不能转嫁给银行的。房子只是一个抵押物,银行只不过失去了一个保障而已,并不代表钱就不用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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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0条规定

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如果购买了房屋的保险,那就可以用保险弥补一部分。但是银行也是可以优先受偿的。一般情况下,考虑到还款人的实际情况,商业银行的处理方式还是比较人性化的,银行也会酌情进行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款”,作为缓冲过渡期。这段时间房贷人可以暂停还款,并且房贷延期之后,不属于个人的信用问题,不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如果“延期”之后,借款人仍然拒不还款,则会和一般贷款逾期一样会被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会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强制执行”包括银行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借贷人偿还贷款,比如通过拍卖借贷人其它物品来偿还贷款等。

再者,根据实际情况,还有三种可能:1、房屋损毁,贷款人失踪。这种情况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将会核销处理;2、房屋尚在,贷款人不幸去世,有继承人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房屋将被列为遗产。由继承人承担借款合同关系,继续归还贷款。可查看借款人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以用借款人的其他财产偿还;3、房屋尚在,贷款人去世,若没有继承人,银行可按法律规定,回收抵押物(房屋),未归还贷款按照坏账进行处理。

不过从现有的案例来看,通常情况下,遇到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时个人的家庭财产受到重大损失,国家通常都会给予受灾群众一定的补偿,府往往也会给予救助,使受灾群众得以妥善安置、重建家园。正是因为国家这种充满人性的处理方式,才让人觉得,生在这样一个国家,我们由衷感到幸运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