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称“厦门市资源规划局”)组织编制完成的《厦门市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获得福建省政府批复。

保护范围总面积逾138公顷

根据《保护规划》,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总面积为138.1公顷,包括核心保护范围面积73.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为64.5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四至范围为:东至养正楼—集岑路—尚南路—南薰楼群—嘉庚公园-鳌园,西至龙船路西段—鳌园路西段—岑西路,南至龙船路—鳌园路—鳌园岸线,北至集美大学航海学院边界—岑东路—岑头街—集岑路—尚忠楼群。

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范围为:核心保护范围外,东至浔江路—鳌园,西至龙船路西段—鳌园路西段—银江路,南至南堤公园海岸线—鳌园,北至集源路—石鼓路—塘埔路。

此外,为加强对外围地段的管控,建设控制地带外围增加环境协调区,面积约为100.1公顷,四至范围为:建设控制地带外,东至海岸线,西至集美大学水渠东侧岸线—集美大池东侧岸线—厦门大桥立交匝道,南至海堤西侧岸线,北至集源路北侧80-100米范围。

从严保护各项要素

从物质文化遗存及非物质文化遗存两方面出发,《保护规划》确定了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内各项保护要素与具体内容。

集美学村一角。黄嵘摄

其中,物质文化遗存方面主要有九大类,包括空间格局、街区肌理、景观视廊、天机轮廓线、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非物质文化遗存方面主要包括嘉庚精神、华侨文化、闽南文化及学村文化等四大类。

值得一提的是,《保护规划》针对各种保护要素还提出具体要求,并规定街区中各保护要素若涉及多种规划或保护管理规定,其保护建设管理要求应依照最严格的规定或规划执行。

例如,针对街区内不同类型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规划》规定:列为重点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变动建筑原有的外貌、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室内装修;列为一般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改动建筑原有的外貌。同时,规定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不仅要保护其核心建筑本体,还要保护其附属的、有关联的建构物及周边环境、设施。此外,历史风貌建筑不得擅自迁移等。

注重加强街区整体保护

据厦门市资源规划局介绍,《保护规划》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着力加强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延续闽南侨乡的空间格局和建筑风格特征。

其中,在核心保护范围内,注重风貌整体性的保持和延续,整治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构)筑物,改善提升周边环境;建设控制地带内,则注重保护传统景观视廊,延续山海城相融的历史环境特色。

集美学村龙舟池。颜铭毅摄

同时,在依法保护文化遗存和历史风貌的前提下,《保护规划》注重保持和延续集美学村教育主导功能,并致力于通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街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文化体验、旅游服务和特色展示功能,打造有故事的街区,促进学区、社区、景区有机融合持续发展。

此外,《保护规划》还致力于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集美学村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影响力,推动《保护规划》有效实施。

“《保护规划》是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和依据。”厦门市资源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集美学村由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发起创办,是福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城区(核心部分之一)。厦门制定《保护规划》,还在于着力有效管控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的各项建设行为,今后凡在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遵守《保护规划》文本的有关规定。(余乃鎏 刘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