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召开。
会议经表决,免去梁柱华的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局长职务,任命陈卫东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局长。
陈卫东: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广东潮州人,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硕士学位。现任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人事、财务、办公室等工作。
工作简历:
1987.09--1991.07 湖南省长沙交通学院路桥工程系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大学学习
1991.07--1992.09 广东省佛山市公路局第二工程队技术员
1992.09--1993.06 广东省佛山市公路局第二工程队助理工程师
1993.06--1996.11 广东省佛山市公路局南盐龙大公路改造工程指挥部助理工程师
1996.11--1997.05 广东省佛山市公路局第二工程队第四施工分队工程技术主办
1997.05--1999.09 广东省佛山市公路局第二工程队第四施工分队副分队长、队长
1999.09--2003.0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局副局长
2003.03--2004.05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04.05--2007.03 广东省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其间:2004·05-2005·03兼任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2004·09-2006·06中南大学土木建设学院材料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7.03--2009.12 广东省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9.12--2012.01 广东省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法定代表人
2012.01--2014.02 广东省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2011.09-2013.11兼任广东省佛山市中策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4.02--2019.01 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19.01, 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副局长
2021.10,任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局长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机构职能
根据《佛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文件精神,将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养护和运营的行业管理职责、轨道交通执法职责、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原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的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轨道交通局。
主要职能为10项内容:
(一)承担全市轨道交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政策和实施办法,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方案、技术标准和年度计划。
(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负责城市轨道交通控制性规划编制,牵头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
(三)指导开展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负责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批工作,负责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和施工图备案工作。
(四)组织拟订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模式,拟订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站点土地综合开发政策和轨道交通相关资源开发政策并推进实施。
(五)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负责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的监督管理以及工程验收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安全考核认证。
(七)协调市级统筹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推进中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绿化迁移、交通疏解等工作。
(八)牵头组织城市轨道交通新线开通前试运营和正式运营前的安全评估工作。
(九)负责城市轨道交通执法工作,拟订地铁保护区并负责地铁保护工作。
(十)统筹协调市域范围内国家铁路、城际铁路项目的线站位规划、设计、投融资等前期研究。指导地方铁路规划和建设工作。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等工作。
来源:公开信息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