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宝贝,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然而一个出生20日、尚在襁褓当中的男婴,竟被生母以两万元卖掉!幸好警方迅速出击,跨越多省最后成功解救男婴!

去年在广东江门新会,女子阿玲称自己已离婚,目前是单身状态。与男子阿荣恋爱同居,并很快怀孕。随着阿玲怀孕,两人的感情日益深厚。但半年后,陈某的出现打破了两人的平静生活,并把阿玲接走,阿荣方知阿玲并没离婚,且育有三个孩子。在家待产的阿玲告诉父母和丈夫陈某,自己无力抚养即将出生的孩子,已经开始寻找可以收养孩子的家庭。另一方面,阿玲继续与阿荣保持联系,答应阿荣等孩子出生后就会与丈夫离婚,并且带着孩子回到阿荣身边。阿荣早已爱上了阿玲,对阿玲所说的一切都深信不疑。

今年6月,阿玲产下一名男婴。8月7日,阿荣向阿玲提出要探望孩子,但是阿玲无法让阿荣父子见面,便以各种理由推托。纸包不住火,8月8日阿荣发现阿玲已经将孩子非法贩卖给他人,并逃离新会,于是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接到阿荣报警后,新会公安快速将“买家”夫妇和阿玲抓获,解救出被拐卖男婴。目前,警方已依法对3名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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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胡某夫妇抓获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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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阿玲(化名)抓获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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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解救出被拐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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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将男婴送往儿童福利院代为照顾

江成天津事务所律师提醒,卖掉亲生子女也是犯罪!

现行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因此,卖自己亲生的子女也构成犯罪。《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论贫困或愚昧,把孩子当商品买卖,伦理与法理绝不容忍,必须给贩卖者以严厉惩罚,给收买者以震慑,给受害者以护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