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颍南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皖自然资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太和县颍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1日至 2021年10月27日。公示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该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联 系 人∶马标(联系电话∶ 0558-8677556)
地 址∶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10月 21日
一、基本情况
本片区位至细阳路,南至太任路,西至纬五路,北至滨河路,总面积100.0539公顷,其中农用地4.4279公顷,建设用地95.6260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8.1795公顷。
二、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主要用途
本片区规划城镇道路用地19.2037公顷,占比19.19%;
城镇住宅用地38.8985公顷,占比38.88%;
防护绿地1.0987公顷,占比1.1%;
公用设施用地4.9720公顷,占比4.97%;
公园绿地13.3347公顷,占比13.33%;
广场用地2.3810公顷,占比2.38%;
商业服务业用地20.1652公顷,占比20.15%;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共计40.9902公顷,占比40.97%。
2.拟实现的功能
根据《太和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2018年修改),该片区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居住生活功能、商业商务功能、综合服务功能、绿地休闲功能和交通枢纽功能。
三、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
1.拟安排的建设项目
拟安排的主要建设项目类型是:商业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建广场项目、城镇道路建设项目以及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建设项目等。
2.年度实施计划
本片区拟2年内完成土地征收和供地,具体如下:
2021年完成土地征收4.5908公顷,土地供应0公顷;
2022年完成土地征收3.5887公顷,土地供应8.1795公顷。
太和县新县医院西侧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皖自然资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太和县新县医院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1日至 2021年10月27日。公示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该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联 系 人∶马标(联系电话∶ 0558-8677556)
地 址∶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10月 21日
一、基本情况
本片区东至民安大道,南至银杏路,西至椿樱大道,北至福寿路,总面积31.3517公顷,其中农用地6.7606公顷,建设用地24.5911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7.9538公顷。
二、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主要用途
本片区规划城镇道路用地6.7097公顷,占比21.40 %;
防护绿地2.8054公顷,占比8.95 %;
公园绿地2.3634公顷,占比7.54 %;
教育用地5.4042公顷,占比17.24%;
城镇住宅用地-商品房12.8971公顷,占比41.14%;
水域用地1.1719公顷,占比3.74 %;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共计17.2827公顷,占比55.13%。
2.拟实现的功能
根据《太和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2018年修改),该片区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居住生活功能、综合服务功能、绿地休闲功能和交通枢纽功能。
三、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
1.拟安排的建设项目
拟安排的主要建设项目类型是:商品房住宅项目、公共设施项目、公园绿地项目以及交通运输设施项目等。
2.年度实施计划
本片区拟2年内完成土地征收和供地,具体如下:
2021年完成土地征收4.3738公顷,土地供应0公顷;
2022年完成土地征收3.5800公顷,土地供应7.9538公顷。
太和县筛网产业园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皖自然资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太和县筛网产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1日至 2021年10月27日。公示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该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联 系 人∶马标(联系电话∶ 0558-8677556)
地 址∶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10月 21日
一、基本情况
本片区东至昌泰路,南至红丝沟,西至创业路,北至胜利北路,总面积174.6306公顷,其中农用地68.1346公顷,建设用地106.4960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92.7702公顷。
二、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主要用途
本片区规划工业用地101.5126公顷,占比58.13%;
商业服务业用地3.1830公顷,占比1.82%;
交通运输用地34.9333公顷,占比20.01%;
公用设施用地15.9830公顷,占比9.15%;
防护绿地17.2202公顷,占比9.86%;
公园绿地1.7985公顷,占比1.03%;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共计69.9349公顷,占比40.05%。
2.拟实现的功能
根据《太和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2018年修改),该片区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工业发展功能、商业商务功能、综合服务功能、绿地休闲功能和交通枢纽功能。
三、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
1.拟安排的建设项目
拟安排的主要建设项目类型是:工业项目、公共设施项目、商业设施项目、公园绿地项目以及交通运输设施项目等。
2.年度实施计划
本片区拟3年内完成土地征收和供地,具体如下:
2021年完成土地征收37.2791公顷,土地供应0公顷;
2022年完成土地征收22.3856公顷,土地供应37.2791公顷;
2023年完成土地征收33.1055公顷,土地供应55.4911公顷。
太和县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皖自然资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太和县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1日至 2021年10月27日。公示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该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联 系 人∶马标(联系电话∶ 0558-8677556)
地 址∶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10月 21日
一、基本情况
本片区东至兴业路,南至太原河,西至和顺路,北至北环路,总面积433.0857公顷,其中农用地236.1164公顷,建设用地196.9693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275.4259公顷。
二、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主要用途
本片区规划城镇道路用地82.776公顷,占比19.11 %;
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32.4033公顷,占比7.48 %;
城镇住宅用地-商品房32.4033公顷,占比11.16 %;
公用设施用地22.4883公顷,占比5.19 %;
公园绿地9.1086公顷,占比2.10 %;
防护绿地25.1531公顷,占比5.81 %;
商业服务业用地19.5737公顷,占比4.52 %;
工业用地178.6734公顷,占比41.26%;
教育用地5.9038公顷,占比1.36%;
水域8.6611公顷,占比2.00%;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共计177.8331公顷,占比41.06%。
2.拟实现的功能
根据《太和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2018年修改),该片区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工业发展功能、商业商务功能、综合服务功能、物流仓储功能、绿地休闲功能和交通枢纽功能。
三、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
1.拟安排的建设项目
拟安排的主要建设项目类型是:工业项目、公共设施项目、商业设施项目、城镇住宅项目、公园绿地项目以及交通运输设施项目等。
2.年度实施计划
本片区拟3年内完成土地征收和供地,具体如下:
2021年完成土地征收60.9208公顷,土地供应0公顷;
2022年完成土地征收63.4156公顷,土地供应60.9208公顷;
2023年完成土地征收151.0895公顷,土地供应214.5051公顷。
太和县城关工业园片区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皖自然资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太和县城关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1日至 2021年10月27日。公示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该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联 系 人∶马标(联系电话∶ 0558-8677556)
地 址∶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10月 21日
一、基本情况
本片区东至昌泰路,南至柳青沟,西至细阳北路,北至红丝沟,总面积613.9847公顷,农用地74.9079公顷,建设用地539.0768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130.0577公顷。
二、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主要用途
本片区规划工业用地229.7981公顷,占比37.43%;
商业服务业用地19.3655公顷,占比3.15%;
交通运输用地118.7507公顷,占比19.34%;
公用设施用地35.2143公顷,占比5.74%;
防护绿地17.675公顷,占比2.88%;
公园绿地71.7733公顷,占比11.69%;
城镇住宅用地-商品房81.3632公顷,占比13.25%;
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28.4946公顷,占比4.64%;
物流仓储用地1.6707公顷,占比0.27%;
水域用地9.8793公顷,占比1.61%;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共计271.9079公顷,占比44.29%。
2.拟实现的功能
根据《太和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年)》(2018年修改),该片区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工业发展功能、商业商务功能、综合服务功能、物流仓储功能、绿地休闲功能和交通枢纽功能。
三、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
1.拟安排的建设项目
拟安排的主要建设项目类型是:工业项目、公共设施项目、商业设施项目、城镇住宅项目、公园绿地项目以及交通运输设施项目等。
2.年度实施计划
本片区拟3年内完成土地征收和供地,具体如下:
2021年完成土地征收34.3819公顷,土地供应0公顷;
2022年完成土地征收36.2325公顷,土地供应34.3819公顷;
2023年完成土地征收59.4433公顷,土地供应95.6758公顷。
来源: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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