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案件反映出我局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方面存在宣传力度不够,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我单位愿意接受检察院的建议,对本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加强监管,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10月20日下午,在河南省临颍县检察院举行的网络直播听证会上,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朱庆甫如是表示。
为什么要举行这场听证会?
原来,今年临颍县检察院连续受理的几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引起了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关注:
2020年11月23日,在该县窝城镇新沟河水域,当事人曹某某使用电鱼方式非法捕捞渔获物约15.6斤;
今年1月19日,当事人袁某某、白某某在新沟河水域使用电鱼方式分别非法捕捞渔获物6斤、10斤;
今年1月29日,在三家店清阳渠水域,当事人崔某某使用电鱼方式非法捕捞渔获物约6斤;
今年2月7日,在王孟镇清潩河水域,当事人李某某、郭某某夫妇、郭某才、李某某夫妇及郭某收使用电鱼方式分别非法捕捞渔获物29.2斤、32.2斤、5斤......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组通过刑检部门了解到问题线索后,针对此类案件频发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与农业农村局了解其针对渔业资源保护的履职情况,到窝城、三家店、王孟等相关乡镇调查了解乡镇和农业农村局在渔业资源保护方面的配合情况。还选取河流附近的村庄实地调查,查看禁渔通告的张贴情况、村民对禁渔规定的了解等。经调查,了解到农业农村局在宣传和执法方面有所不足,宣传力度不够,执法没有形成合力,村民对禁渔法规了解不足等问题。
根据调查了解情况,临颍县检察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旨在厘清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职责,堵塞监管漏洞,参考听证评议意见,论证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是否得到保护,是否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10月20日15时,该院检察长赵大伟主持组织公开听证会,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全程直播。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以图片形式展示了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被监督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责对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3名听证员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向农业农村局提问,经集体评议后形成一致意见。
综合听证员意见和检察官办案组意见,该院当场决定向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天然水域巡查,依法督促案件当事人增殖放流,修复损害的生态环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建立联合执法、定期巡查、线索移交等制度,从源头保护渔业资源;同时要联合乡镇政府,组织开展禁渔宣传活动,帮助群众普法,增强保护意识。
“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听证会,变自身办案为公开办案,以公开审查促进公正处理,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担任听证员的临颍县人大常委、人大代表雷召伟对公开听证表示肯定。
该院检察长赵大伟表示,检察听证是新时期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的制度创新,也是大力推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临颍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要求,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进一步提升听证工作公开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临颍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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