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尖扎县2名密切接触者追踪管控
紧急提醒
自10月20日至21日,接上级协查函,有2名密切接触者在尖扎县活动,目前已对2人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对以上2名接触者开展全面追踪排查,并进行有效管控。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2人在尖扎县活动轨迹如下:
张某:
10月19日
早上8:30从西宁长途客运站乘坐群科新区班车于10:00左右到下多巴,从下多巴乘坐出租车(微信转账收款人:天空)到尖扎县坎布拉镇。上午10:40入住尖扎县坎布拉镇“兴安”旅社116号房,后在“姐妹麻辣烫”饭馆就餐,饭后到中铁隧道局李家峡隧道进口工地维修设备(其余时间均在工地就餐)。
10月20日
16:35张某接到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电话,告知其属于10月15日甘肃省玉门至兰州西站D2746列车1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车厢,要求尽快前往当地社区进行报备。张某从工地返回“兴安”旅社后,于18:00左右(因其不清楚当地社区名称和地点),直接前往尖扎县坎布拉镇派出所报告此情况。
郭某某:
10月16日
乘坐14:02兰州--西宁D2737动车,于16:12到达西宁。
16:40乘西宁--尖扎班车,于当日下午18:30到达尖扎。在农业银行门口下车,前往天桥化妆城购买化妆品,18:45乘出租车到达尖扎县幸福安居小区,到家后未出门。
10月17日
早上一直未出门,19:00和朋友郭某、马某某自驾车去群科新区巴郎子烤肉饭馆吃饭,21:00结束用餐,三人及另一人马某驾车去同仁,中途下过车,未接触他人,未到其他公共场所及商店。随后4人驾车返回尖扎,然后返回家中。
10月18日
早上一直在家中未出门,12时左右与同事拉某某在其家中吃饭,下午14:40左右郭某某独自出门去县团委取朋友郭某的钥匙,15:29去高层物业公司交水费,15:44去团委还钥匙,15:50左右去韵达快递公司取快递,随后去单位(接触同事拉某某、赛某某、赵某、朋某某)。下午17:00左右陪拉某某去中通、极兔、圆通、申通快递去取快递,郭某某未进快递站,18:00左右与拉某某回家,18:10左右去门卫取钥匙,18:30左右独自去局长办公室,共同接触人员局长、韩某、罗某,随后返回家中,19:30与拉某某去步行街商店逛街,随后20:30去初遇奶茶店,21:30与洛某、冷某某某等4人一起返回郭某某家中,后拉某某留在郭某某家里,另外2人回去。
10月19日
8:30与拉某一起打车上班,随后一直在单位,接触人员单位同事,12:30下班独自回家,下午14:30与拉某某上班,随后与拉某某、卡某某3人去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采样,随后一人打车回家,18:49拉某某给其送文件,之后一直自我居家隔离观察,未出门,未见其他人,直至采样及流调人员介入调查。
尖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广大群众,在此期间与张某、郭某某有过同乘、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迅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交通工具,自行前往尖扎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向村、社区电话报备,减少不必要外出。如有疑问拨打县疫情防控部门办公室电话(附后),同时,请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坚持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做到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凡是从外省返青来县人员均落实落地核酸检测。要时刻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城乡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对瞒报、漏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尖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电话:0973-8732128
尖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电话:0973-8732296
尖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关于西宁机场暂停中转服务的公告
广大旅客: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旅客健康安全,西宁机场自即日起暂停中转服务,并停止提供全部免费类、优惠类、报销类中转及联产品,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青海机场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青海机场公司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10月21日,青海省海东市发布平安区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张某某情况通报。了解情况后,青海机场公司第一时间启动公司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召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省内机场疫情防控工作再研究、再部署,严格贯彻青海省委省政府、民航局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指令以及西部机场集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及环境消杀等工作,全面做好机场内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保障旅客平安出行。目前,西宁机场及青海省内6支线机场均运行正常。
根据疫情形势,青海机场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西宁机场暂停中转服务,停止提供全部免费类、优惠类、报销类中转及联运产品;T2航站楼出发大厅加开3号门进行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确保旅客有序乘机。
在此,青海机场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旅客出行前请及时关注和了解出发地、目的地城市及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以免影响行程。
到港旅客
1.存在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张掖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吴忠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返青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时效计算方法为:旅客乘坐航班计划落地时间-核酸报告显示时间<48小时。对于采样时间和检测时间均显示的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对于不显示具体时间的核酸报告,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零时计算有效时间),不能提供报告的旅客或“双码”验证异常的旅客将转送至西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驻西宁机场专班进一步排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的旅客,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疫情发生地满14天为止。
2.除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张掖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吴忠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等疫情发生地到达旅客外,其他到达旅客需在T2航站楼到达口处查验“双码”,请提前做好准备,积极配合“双码”查验、体温检测等工作。“双码”验证异常的旅客,由西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驻西宁机场专班转送至所属地防控部门进一步医学流调。
出港旅客
1.由西宁机场出发的旅客,需持“双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登机,非绿码旅客一律劝阻登机。接送机人员不得进入航站楼。
2.进入航站楼的所有旅客,除必要安检环节外,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双码”查验、防爆检测、体温检测等工作。老年人、儿童等无法获取健康码的旅客,请陪同人员代为申领,并登记个人信息。
3.前往北京的旅客登机前,需在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和登机口处查验“行程码”和“北京健康宝”,旅客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非绿码旅客一律劝阻登机。
4.前往西安的旅客登机前,需在值机柜台和登机口处查验“行程码”和“西安一码通”,旅客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西安一码通”非绿码旅客一律劝阻登机。
5.如在候机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救医,期间请尽量减少与其他旅客的接触。(机场急救中心联系电话:0971-8188120)
特殊时期,理解并配合防疫工作就是对疫情防控的最大支持!
(以上政策更新日期:2021年10月21日,后续如有政策调整,请以最新标准为准。)
详细疫情防控及退改票政策请咨询以下电话。
单位
联系方式
西宁机场
0971-8188114
东方航空
95530
南方航空
95539
四川航空
95378
厦门航空
95557
中国航空
95583
吉祥航空
95520
深圳航空
95361
长龙航空
956199
首都航空
95375
西藏航空
956096
海南航空
95339
编辑|小杰
审核|张小兰
终审|老梁
来源|尖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青海机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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