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董清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忻府政任〔202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组织部忻府组干字〔2021﹞145号文件,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董清秀同志任忻府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保留正科长级待遇);

孔向荣同志任忻府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人事考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齐建民同志任忻府区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政卿同志任忻府区公用事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 健同志任忻府区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樊宏伟同志任忻府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孔小晋同志任忻府区水利发展中心(区河长制办公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斌同志任忻府区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晓龙同志任忻府区民政事务中心(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敬老院)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国胜同志任忻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建刚同志任忻府区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樊国斌同志任忻府区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丽成同志任忻府区教育科技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占武同志忻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董清秀同志忻府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董海平同志忻府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胡良秀同志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职务;

孔向荣同志忻府区工伤保险所所长职务;

齐建民同志忻府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政卿同志忻府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贾利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忻府政任〔202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组织部忻府组干字〔2021﹞136号文件,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贾利军同志任忻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颖洁同志任忻府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存亮同志任忻府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董俊文同志任忻府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张慧军同志任忻府区温泉康养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怀玉同志任忻府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

李慧平同志任忻府区卫生健康和体育综合服务中心(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保留原级别待遇);

闫旭州同志任忻府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王锁亮同志任忻府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数字政府服务中心)主任;

刘党良同志任忻府区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保留原级别待遇);

张在军同志任忻府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

齐 杰同志任忻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区房屋征收中心、人民防空服务中心)主任;

赵 栋同志任忻府区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区禹王洞景区旅游服务中心、文化馆、图书馆)主任;

郭卫东同志任忻府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赵志新同志任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 晶同志任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瑞峰同志任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剑同志任忻府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免去:

梁泽云同志忻府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董俊文同志忻府区扶贫开发中心主任职务;

刘党良同志忻府区畜牧兽医中心主任职务;

李慧平同志忻府区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姚 兵同志忻府区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王怀玉同志忻州市顿村温泉度假村管理处管理科科长职务;

贾利军同志忻府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秀田同志忻府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刘建亮同志忻府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张国华同志忻府区社会劳动保险所所长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齐 杰同志忻府区古城广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 晶同志忻府区水工程移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 剑同志忻府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卫东同志忻府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白文平同志忻府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丽珍同志忻府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 俊同志忻府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瑞峰同志忻府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应忠同志忻府区云中山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志新同志忻府区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宪文同志忻府区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张在军同志忻府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锁亮同志忻府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闫旭州同志忻府区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 栋同志忻州禹王洞森林公园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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