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汽车保有量逐渐加大,驾车出行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其中,有些人由于各种原因,会和亲戚朋友借车、换车出行。作为车主,你是不是左右为难?不借吧,显得没有人情味;借吧,又怕出现各种问题。那么,你知道借车、换车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担责吗?出借车时需注意什么?

9月4日,榆林市府谷县发生这么一起交通事故:当日2时许,驾驶人杨某跃酒后驾驶与朋友刘某互换的奥迪牌小型轿车在府谷县城内村路段行驶,途中与行驶中的一辆长安牌小型轿车发生剐蹭,又撞于北城门墙壁,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检测,杨某跃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15.24mg/100ml,属醉酒驾驶。

由于杨某跃驾驶的车辆所属人是刘某,而刘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并不存在过错,因此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杨某跃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本案中,机动车驾驶人与所有人(车主)并非同一人,这时候就出现了实际使用人与所有人分离的情况,那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车辆所有人(车主)该担责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为车主,一般来说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存在过错:

1.出借的机动车存在缺陷,并因缺陷发生交通事故的;

2.借用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资质仍出借的;

3.明知借用人存在醉酒、疾病等危险因素导致不能驾驶或者不宜驾驶机动车情形仍出借的。

交警提示:出借人在借出机动车前,应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首先,要审查借用人是否具有相应的驾驶资质和适宜驾驶的基本情况;其次,车主对车辆负有维修保养且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义务。如果车主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借出机动车时存在上述过错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訾雲 李瑞 岳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