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梁超,今年二十五岁了,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小山村,不过通过我的努力,现在是一个公司的小白领。至今我还是单身,但是我有一个女朋友,叫王婷,是在我实习的时候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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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婷是个温柔懂事的人,家境也挺好的,我们现在交往一年多了,我觉得也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了,于是我就跟王婷说了这件事,王婷也同意了,她让我一起回家见见她的爸妈,我也同意了,这本来就是一件正常的事,但没想到最后却发生了意外。

到了这天,我特意起了一个大早,梳妆打扮,去之前我还买了很多礼物送给王婷的爸妈。到王婷家后我很有礼貌的喊了叔叔阿姨好,他们也回应了我。后来就开始吃晚饭,在饭桌上岳母东扯西扯的跟我聊着家常,说着她就拿出一个红包给我,说这里面有一万,是给我的见面礼。当时我很谦虚的接受了,这本来也是一种礼仪,我也没什么理由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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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晚饭后,我就去上了一个厕所,到里面后我就想着打开岳母给我的红包看看,当我打开那一瞬间,我决定要报警。红包里确实有一万块钱,但同时也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请你离开王婷,你那出生根本就配不上我的女儿,我们这样做也是给了你面子,希望你有自知之明,你那个公司有我认识的高管,如果你不跟王婷分手,那你就得离开那个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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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段话,我生气极了,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呀,所以就报了警。王婷因此也跟我分了手。你们说我这样做过分吗?就算我和王婷能结婚,这日子恐怕也过不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