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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家的小孩年满16周岁,小孩经常与社会上的无业游民来往,出入网吧并爱上了赌博,后被父母发现就严格限制了小孩的经济来源。后小孩趁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偷走了6000元现金,用于上网及赌博。起初父母怀疑是小孩偷的,追问后遭小孩否认。报案后经查是小孩拿的。请问小孩偷自家财物构成犯罪吗? 沈先生

沈先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本案中小孩盗窃自家钱财数额大,在父母追问后又拒不承认,且把盗窃的钱财用于上网及赌博挥霍,小孩应当属于“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情形,但考虑小孩偷盗的钱财是自家财物,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属于未成年人,可以减轻处罚。

来源: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