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惩戒逃避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岑巩县人民法院果断出击,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有力打击了失信行为。

汪某与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岑巩县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唐某自愿支付汪某工程欠款447701元。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唐某不但未履行付款义务,且一再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唐某到庭了解情况,唐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且拒绝报告财产状况。鉴于唐某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报告财产情况,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岑巩县人民法院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对唐某拘留十五日。目前,唐某已被送往拘留所执行。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