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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监管爸爸发了个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短短5000字,如同一盆透心凉的凉水,给互联网保险降降温。

咱们直接来看影响。

1、一批保险公司不能卖互联网保险

根据通知要求,经营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必须满足5个条件,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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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保险公司肯定是不达标的。

比如百年人寿,2020年第四季度的风险评级为C类,不满足条件2——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那它就不能继续经营互联网上人身险了,

想卖,

等全部条件都符合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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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公司还是比较少,据统计,大概就8家人身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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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条规定看似是提高互联网人身险准入门槛,实际上还是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值得点赞

2、一大批保险公司不能卖互联网理财险

除了对保险公司的限制,还有对保险产品的限制。

比如,像销售年金险,增额终身寿险这类理财险,必须满足以下6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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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能保证连续四个季度风险评级都是A类,但只要不满足条件2——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要超过30亿元,你仍然不能卖。

30亿元,真的是个很高的门槛。

据公众号慧保天下统计,75家人身险公司里面,符合销售资格的,也就20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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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是大家熟知的大保险公司,比如平安人寿,中国人寿。

而中小公司,基本就和互联网理财险无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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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现在的热门的:

弘康人寿利多多增额终身寿险

横琴人寿利久久增额终身寿险,

和泰增多多2号增额终身寿险,

信美天天向上教育年金险,

渤海人寿大富翁教育年金险,

北京人寿京福颐年养老年金险,

信泰如意享(七金版),

等等一批优秀的理财险,都要从互联网保险平台上下架了。

不是还有大公司吗?慌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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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向来以品牌溢价“著称”,指望他们开发高收益的互联网理财险,我感觉:

有亿点点难!!!

3、全部互联网保险产品要下架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在互联网上销售的人身险产品,名称里应该包含“互联网”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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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看来,所有的互联网在售产品不符合要求。

除了名称以外,有些在售产品的附加费用率、现金价值、缴费方式等也不符合要求,要进行调整。

监管也给了一个期限: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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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预见:全体的互联网保险产品,都要陆续下架调整,以符合监管要求。

当然了,下架不等于停售,调整好了,符合要求了,就可以继续上架销售。

4、互联网保险服务更好了

比如,要求经营互联网业务的保险公司,必须有能力完成全套的线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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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保证每日无间断在线服务,消费者咨询接通率不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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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通知下发后,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谁欢乐,谁忧愁,不言自明。

互联网保险的大洗盘,已经悄无声息的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