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是改变检察机关以书面审查为主的传统办案模式,主动邀请第三方加入司法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层面更高需求,是一项制度层面的创新和再完善。今年以来,凤阳县人民检察院着眼“点、线、面”结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检察听证模式,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聚焦“发力点”,促进听证筹备精细化。该院坚持“应听尽听”与风险防范相结合,优化案件选择,选取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以及当事人之间存在矛盾积怨的案件,听证前综合考量涉案人数、当事人利益、影响范围等听证“风险点”,制定舆情处置预案,最大程度降低听证风险。同时,该院坚持广泛代表与专业突出相结合,优化人员配置,根据案件类型、性质和涉及行业选择合适的听证员,涵盖群众代表、行业代表、律师等领域,确保听证的透明度、公信力,如2021年5月该院针对城区各交通主干道窨井盖破损状况召开的听证会,为防止权属责任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遂召集了县住建局及供水、供电、燃气等九家井盖权属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建专家、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督促权属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做好井盖的维护工作,保障群众“脚下的安全”。会后各单位立即加强部门整改,开展了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短短一周,问题就得到了彻底解决。

抓住“两条线”,推动听证过程精准化。该院一是抓住充分表达这条线,做到“兼听则明”。在听证过程中,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听证员的参与权和表达权,围绕争议焦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讨论,让听证员能够“兼听”双方诉求,从他们的陈述、申辩、辩论中确认事实证据,据以作出评议。二是抓住释法说理这条线,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耐心细致听取当事人意见,找准“病根症结”,通过第三方参与的释理说法,让案件双方当事人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从而帮助他们打开心结,真正做到解法结、化心结、系情结。如2021年7月,控告人张某不服公安机关办理的高某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不予立案决定,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因缺少证据未得到支持,后经多次宣讲法律法规和反复思想工作,张某仍固执己见。该院即召开多方人员参加的听证会,两名律师利用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特殊地位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化解了矛盾,解开了张某心结。

扩大“影响面”,保障听证效果精品化。该院注重跟进回访,做好听证“后半篇文章”。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引入村委会、民政、妇联、团委等多方力量参与、共同制定详细的救助方案,建立案件听证回访台账,定期跟进听证结果落实情况,形成了“多方联动、精准施策、跟进回访”的特色听证模式,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实现“一次听证、长期关怀”。同时结合当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探索“进村下乡”“田间地头”等听证形式,让听证工作更贴近群众生活。如2021年9月该院办理的大溪河镇毛某某刑事被害人救助案,毛某某的妻子在一次车祸中死亡,父亲失明且母亲瘫卧在床,自己也因身体原因无法外出。鉴于此,该院决定将公开听证会搬到群众家门口,到案件当事人居住村召开听证会,既简化了操作程序,又以更加便民利民的方式使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让案情“可知”、温情“可感”、公正“可见”。

(吴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