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人群,就有歧视。”从地域偏见到种族歧视,只要是人类所存在的地方就难免会出现歧视。在各种歧视中,艾滋病歧视更是极其严重的一种现象。大多数人因为对艾滋病的不了解,从而产生了恐惧、远离甚至羞辱艾滋病患者的心理。

在2003年,河南就发生了一起因为歧视艾滋病而引发的血案,平舆一男子被妻子感染艾滋病后,受到全村人的排斥。最后彻底崩溃的他,持刀连杀8人,然后跳井自杀。这起血案的背后,既体现了人们对艾滋病的不了解,也体现了人性的冷漠。

2003年4月21日,平舆县 后刘乡马李坡村发生了一起震惊全省的凶案。当地村民李党培的母亲早上7点起床时发现屋外站着一个手提猜到的黑影,定睛一看发现是隔壁邻居李志星。老太太还没开口,李志星就冲进了屋内,找到还没起床的两个孩子,痛下杀手。

眼看自己的孙女孙子被邻居杀害,老太太赶忙追出门,此时邻居李志星终于发话:“你再跟过来,连你也杀了。”听到李志星恶狠狠的威胁,老太太吓得站在原地不敢动,只能大声喊道:“杀人啦!杀人啦!”

李党培家两个孩子被杀害只是这场悲剧的开始,同村的李献军一家,妻子、儿子都被杀害,李德华和李留松的妻子儿子也没有逃过一劫,其中最惨的是李德华的妻子曹红轩,她的死相惨不忍睹。凶手在连续杀害8人之后,被警察一路追赶围堵,最后走投无路的他跳入一口井自杀身亡。

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一个内向,平时为人不错的农民,残忍地对邻居下杀手,而且还专门找女人孩子下手?这就不得不说起李志星患有的一种疾病,艾滋病。

李志星是马李坡村本地人,和被害家庭都是邻居,他之所以会情绪失控痛下杀手,都是因为他患上了艾滋病。李志星早年曾经和李德华的妻子曹红轩有过一段感情,甚至发展成了同居关系,但最后还是分道扬镳,曹红轩嫁给了李德华,而李志星娶了外地妻子冯小红。

正是这个外地妻子,给李志星一家带来了艾滋病。2001年冯小红在外地卖血,从而感染了艾滋病,后传染给了丈夫李志星和儿子。不到一年,冯小红就因为艾滋病去世,据说她临死前痛苦不已,瘦得像只猴子。

从此之后,村民对艾滋病的恐惧日益见长,同时也开始排挤李志星,还有人嘲讽李志星娶了一个生活不检点的妻子,不然怎么会染上艾滋病。最让李志星不能接受的,是自己的儿子也受到了村里孩子的欺负。

李志星认为,自己之所以会患上艾滋病,都是因为曹红轩和李德华走到了一起,不然自己也不会娶一个艾滋病患者当妻子。再加上村里人的排斥和远离,让李志星越发扭曲。而更巧的是,村里的男性常年在外打工,也就给了李志星行凶的机会。

最后忍无可忍的李志星爆发了,他将所有的痛苦,都发泄在了那些嘲笑,排斥他和儿子的人身上,用一把菜刀将8人残忍杀害。其中曹红轩更是因为有旧情恩怨,而被砍得惨不忍睹。案发时如果有一个成年男性在村里,也不至于让这场惨剧酿成。

在李志星行凶后,李党培的母亲立刻报警,警方闻讯赶来可为时已晚,李志星已经酿下了滔天大祸,而面对警察他慌忙逃窜,最后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选择了一口深井跳入,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李志星的悲剧从他感染上艾滋病就开始注定,他会走上绝路并不是偶然。当时那个年代,人们对艾滋病了解不深,只知道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传染病,但是对传染的方式和预防并不清楚。

因此在李志星感染艾滋病后,一大群人选择了搬离,少部分人留在了村子里。可留下来的人,依旧对李志星一家避而远之,村里的孩子也受到大人的影响,对李志星的儿子百般欺负殴打。就连李志星的亲生父母,都不敢进屋。

在这样一个情况下,李志星会心理扭曲从而产生杀人的行为一点也不奇怪。但这并不代表他能够逃避法律的审判,即便李志星畏罪自杀,他的行为依旧触犯了法律,构成了严重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李志星的动机很明确,就是为了报复而杀人。虽然他受到歧视和排斥这一点很令人同情,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不因为就此冲动地犯下杀人的过错。更何况李志星连杀数人,其中大多数是未成年的孩子。

因此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规定故意杀人,应该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果他没有自杀,而是被警方抓获,那么他大概率是会受到死刑的判决。最后的结局,不过也是一死而已。

但李志星却没有考虑自己死后,儿子该如何继续生活。没有了父母,甚至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嫌弃不已,李志星的儿子失去了任何依靠。在这种情况下,患有艾滋病的他又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