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25日讯(通讯员 江景轩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在辖区设卡开展夜查专项整治行动,一辆小轿车行至检查点被民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车内有浓重的酒气散出。驾驶人刘某表示是同车人喝多了,要送他们回去,自己晚上并没有喝酒。然而,经酒精吹气检测,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对此结果,刘某大呼冤枉,自己不应该会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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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某因酒驾被查获。

面对民警出示的检测结果,刘某承认自己中午确实喝了白酒,他为了防止酒驾,在午饭后不久,即以扣嗓子眼催吐的方式,将中午吃的喝的东西都吐光了,下午还睡了一觉,自己也很清醒,不应该会酒驾。

据刘某称,同车人晚上又喝了酒,他没有喝,且相隔了5个多小时,自觉应该没事,于是便“自告奋勇”当起了司机,却不想自己的这番操作仍被查出酒驾。目前,刘某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面临被处以记12分,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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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刘某测出的数值。

民警提醒:酒精进入人体后,会因存留时间长短,甚至因代谢因素,进入消化系统中,进而进入血液中。因此,酒后催吐,其实并不能将体内的酒精完全排出,以此方法来醒酒不可取,且催吐本身也是一种对身体有伤害的行为,最好的方式就是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