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0月27日电 (记者 曾平)第六届香港特区立法会27日召开最后一次会议,三读通过《2021年电影检查(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规定检查员就影片上映作出决定时须考虑国家安全因素。这是本届特区立法会通过的最后一项政府法案。

条例草案规定检查员就影片作出决定时,必须考虑国家安全的因素,并赋权政务司司长,若认为某些影片的上映会不利于国家安全,可指示电影检查监督撤销就该影片已发出的核准证明书或豁免证明书。此外,上映未获豁免或核准的影片的刑罚有所加重,最高为监禁3年或罚款100万港元。

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表示,修例目的非常简单直接,就是旨在完善电影检查规管制度,更有效防范和制止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他强调,今次修例并不影响电影业的正常运作,而清楚订明法例要求能够有助电影业,有所依从,不会误闯“红线”。

有关条例于宪报刊登当日起实施。(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