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各省市加大对托育机构备案核查工作,多地出现对没有备案的托育机构进行处罚的现象。

浙江永康:开出第一张托育机构“罚单”

近日,永康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托育机构正在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让其负责人提供托育机构备案回执时未能出示。经调查发现该托育机构未向永康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备案擅自开展托育服务,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证据,责令限期整改并开出永康市第一张托育机构“罚单”。

宁波鄞州:首案!一托育机构因未备案被立案处罚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某托育机构正在开展托育服务,但现场未能出示备案材料。经进一步调查询问,该托育机构未取得托育机构备案证明。据此,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增条款对该托育机构未备案开展托育服务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是鄞州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第一次使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给予行政处罚。

杭州临安:一托育机构因未备案被立案处罚

近日,有群众投诉举报称:“某婴幼儿早教机构超范围经营托育服务。”执法人员前往该早教机构发现:1.该机构处于正常营业状态;2.其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包含“托育服务”;3.该机构确实存在开展托育服务的行为;4.该机构现场无法出示“备案回执”。经查,该机构未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擅自经营托育服务。该行为违反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区卫健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同时给予该机构警告的行政处罚。

温州瓯海区:对未备案的一托育机构开出首条罚单

近日,瓯海区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家托育机构存在防护安全隐患,且其资质有问题。该区卫生健康局业务科室协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赴现场检查。检查时,该机构处于停业状态。经询问,该机构负责人承认未取得托育机构备案证明开展托育服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该托育机构未备案开展托育服务的行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此外,针对该机构硬件设施场地、人员配置及资质等不符合托育机构备案的要求,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

2021年8月20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作者介绍:齐胜,80后托幼行业自媒体人,从一名媒体记者转型到托幼细分行业自媒体大V,三年时间,他打造了全国托育行业最具传播价值的自媒体平台——托育星球,目前抖音、视频号、公众号近百万粉丝,代表著作有《家庭式托育运营指南》《早教先行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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