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我们↗
咨询者
律师你好,政府征收我的房子,在回迁之前这段时间,我可以要求政府支付我的租房费用么?
是可以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所以,你完全可以要求征收人支付你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的房租,其法定名称为临时安置费,当然这个房租费用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
来硕律师
关于我们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是2013年12月成立的合伙制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来硕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针对征地拆迁业务,我们配备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具备丰富的经验。我所成功代理了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件、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案件等多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其中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征地拆迁十大案例,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入选2014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例。此外,我所律师还参与多起因强拆引发的刑事案件的辩护,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其中,丁汉忠案和曹春生案都是典型的因强拆引起的血案,在全国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来硕以“诚谨、仁爱、专注、良知”为宗旨,现已成为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领域享有盛誉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电话: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