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为提高广州餐饮场所使用管道燃气普及率,改善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状况,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组织制定了《广州市餐饮场所推广使用管道燃气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对餐饮场所的用户,采取“政府奖励、企业优惠、应改尽改”的原则,用三年时间完成1万户的餐饮场所改用管道天然气工作,实现广州中心城区规模化餐饮场所管道天然气普及率70%。

政府奖励、企业优惠、应改尽改

2014—2019年,广州相继启动了管道燃气三年发展计划和管道燃气三年提升计划,大大提升了居民用户和餐饮场所的管道燃气覆盖率,但同时也存在覆盖范围内餐饮场所的报装率不高等问题。

在未使用管道天然气的餐饮场所中,以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且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已具备使用管道燃气条件。餐饮场所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仍有较大空间。

据统计,在全国范围内,近10年发生的4起城镇燃气重大事故,全部发生在餐饮场所,均为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不规范导致,其中3起事故直接原因为瓶阀灶阀未关闭,1起为瓶阀连接处漏气。引导和推进广州餐饮场所用户使用管道燃气势在必行。

《实施方案》提出,对餐饮场所的用户,采取“政府奖励、企业优惠、应改尽改”的原则,政府给予适当奖励,进一步降低餐饮场所用户管道燃气的安装门槛,用价格优势提高餐饮场所用户报装管道燃气的积极性,提高餐饮场所用户管道燃气的安装使用率。

最高奖励2万元/户

《实施方案》提出,装表容量在G25及以下的餐饮用户,管道安装采取“政府奖励、企业减免、用户零出资”的方式进行;装表容量为G40、G65的餐饮用户,管道安装采取政府奖励一点、供气企业让利一点、餐饮用户(或业主)承担一点的“三个一点”方式筹措管道气建设资金;装表容量在G65(不含)以上的大型餐饮用户,管道安装采取企业、用户共同投资的“两个一点”方式筹措管道气建设资金。

所有餐饮场所改造奖励由政府按装表容量大小支付给供气企业进行奖励,每年结算一次,具体标准如下:装表容量为G4的,奖励1600元/户;装表容量为G6的,奖励4000元/户;装表容量为G10、G16的,奖励8000元/户;装表容量为G25的,奖励1万元/户;装表容量为G40、G65的,奖励2万元/户。

《实施方案》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1万户的餐饮场所改用管道天然气工作,实现广州中心城区规模化餐饮场所管道天然气普及率70%,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液化气瓶组的管道燃气改造率达到100%的目标。

【南方+记着】马艺天

【作者】 马艺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