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泰兴市人民政府发布

[2021]第013 、017、027、029号

征地补偿启动及安置方案公告

此次公告为

道路、消防站建设

涉及

滨江镇

石桥村、蒋榨村、长沟村、五杨村

等多个村组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35.25 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0.5 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9.35万元/公顷

2、安置补助费标准2.35 万元/人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按照“泰政发[2015]59 号”规定的补偿标准对征地所涉及的附着物的产权人进行补偿。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

2.7 万元/公顷×50%

四、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五、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被征地农业人员的安置标准和方式,按江苏省人民政府第93 号令、泰政发[2014]61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六、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来源泰兴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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