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发生了两起恶性灭门杀人事件,福建莆田欧某中因盖房受阻,持刀行凶致2死3伤。10月18日欧某中拒捕并畏罪自杀。短短7日,湖北武汉高某辉持刀行凶致7死1伤,村支书一家五口都杀了,高某辉逃跑至长江大桥后跳桥失踪。
大家可能会有这种疑问,犯罪分子死亡了,是不是就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这是不是意味着死了就不用承担责任了?答案是否定的。
被害人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其遗产进行赔偿。
不仅如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
可见,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虽然不能追求其刑事责任,但其违法所得和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可以追究的。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