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15时30分许,郯城交警大队红花中队在辖区205国道开展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载满稻谷在路上行驶,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让其靠路边停车并接受检查。

经查,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左手有残疾,其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未按规定投保,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也未佩戴安全头盔。

经了解,三轮车驾驶人文化程度较低,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窍不通,甚至连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需要取得驾驶证、车辆需要悬挂号牌这些最基础的法律法规都不懂;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和交通安全劝导,并告知其无证驾驶、不投保、未注册登记和不佩戴安全头盔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害,随后执勤民警帮他将车上所载稻谷进行了安全转运。该群众和家人对交警这一暖心行为表示感谢,并承诺今后会遵守交通法规,完善相关手续,不再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并将违法车辆暂扣,告知其把相关手续办齐后可到中队将扣留车辆取回。

郯城交警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三轮摩托车制动性能差,稳定性弱,安全系数非常低,除了骑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以外,三轮电动摩托车车厢内不可载人。一旦违法载人发生交通事故,极可能发生惨重后果。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请不要心存侥幸,要珍惜生命,远离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以及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郯城公安

本平台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和其他公众号,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让更多的人获取需要的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我们将及时删除!

广告推广/爆料 V+: W859306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