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民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批无异议债权裁定

公示通知

各位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管理人于2017年7月25日将编制的《淮南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异议期届满后,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表中记载的无异议债权。下附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皖04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淮南民生置业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

无异议债权由法院分批裁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公示但本次未查询到的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补充申报的债权,待管理人依照程序提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后,再依法申请法院裁定确认,还请耐心等待。

淮南民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0月28日

来源:楼市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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