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泄私愤 在邻居用水中投放农药被判刑

邻里之间因为琐事经常吵架,毕某竟然积怨成仇,蓄意在邻居朱某家水桶中投放农药报复。10月25日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毕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一审判处毕某有期徒刑3年。

毕某与朱某均居住在同一村组内,两人为邻里关系,在案发前经常为琐事吵架产生矛盾。2021年6月5日清晨,喝酒后的毕某乘朱某外出之际,从家里拿了一瓶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潜入到朱某家院子里,将农药倒在了水房内的一个白色水桶内。听到院外有人咳嗽,毕某慌忙逃走时将瓶子和剩余的农药扔在了离朱某家不远处的沟里。朱某回家后准备喂鸡,在用瓢舀水时发现水中有股农药味,再看看水桶中的水有浮沫,怀疑有人投毒,随后向警方报警,警方通过侦查将毕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毕某为泄私愤,在朱某家水桶内投放农药,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幸未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因毕某系初犯、偶犯,且取得朱某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直接阅读!

还可以关注这些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