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的手机上,都曾收到过来自朋友的“倾情推荐”:“我正在使用微信清粉软件,非常好用,快来扫码一起试试。”还有人找专门的清粉软件来为自己“清理微信”,殊不知在不知不觉之间,自己的个人信息就已经泄露,还成了别人的赚钱工具。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0月29日了解到,日前 上海警方就破获了这样一起大案,犯罪分子利用“清粉”空手套白狼获利800多万元。

事件

上海警方破获“微信清粉”案件 涉案金额800余万元

前不久,郑小姐想给自己的朋友圈“清粉”,在网络上看到一家名为“小麻雀清粉助理”的店家。用户只要支付5元服务费,扫描“清粉小助手”提供的二维码,手机就会被深入“扫描”,并获取“体检报告”:除了显示已检测好友数量外,还将屏蔽自己的好友名片逐一推送。在一系列操作后,郑小姐的确收到了一份微信的“体检报告”。除了显示已检测好友数量外,还将屏蔽自己的好友名片逐一推送。

郑小姐不知道的是,在她启动“扫描”的同时,她的信息数据已经同步被传输到了犯罪团伙的服务器上。同郑小姐一样,几乎所有被害用户都不知道,自己的信息已经被窃取。这一过程几乎所有被害人全程没有察觉,以至于直至案发,无一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上海市局网安总队的指导下,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一个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警方先后在上海、四川、浙江、湖南展开收网行动,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清粉”后台保存的用户个人信息,王某等4人在该程序开发之初,就明确了应用程序具有盗窃公民信息的功能。而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均不会发现此项“隐蔽”功能。犯罪团伙使用被窃取的公民信息,为客户有偿提供大批量的“刷单”“点赞”以及客户所需的网络流量服务。

需求流量的用户通过“充值注册”方式成为“中转网站”的会员。通过支付部分费用,在受害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由犯罪团伙使用上述被窃取的公民信息为客户提供大批量的所谓“刷单”“点赞”以及客户所需的网络流量服务。

此外,在软件研发成型基础上,犯罪团伙广泛招收网络代理商,300多家代理网店参与“销售”此款应用。犯罪团伙制定了一个游戏规则,即参与代理可以通过平台积分来获取代理资格。事实上,初级代理商只需要通过1元就可以获得10个积分,而1个积分就可以获得代理授权,相当于“零成本”成为代理商。

通过“最低成本代理”吸引代理商,再明确代理商以5至10元不等的单价兜售应用程序。据此,代理商只需要开放自己的平台渠道就可以进行“空手套白狼”。同时,代理商可无限量生成该应用的“清粉密码”,也就意味着一次被授权代理即拥有无限使用权。通过“裂变式+零门槛”的发展代理商模式,犯罪团伙的“销售产品”获得了迅速推广。

截至案发,警方通过查阅流水记录上述犯罪团伙通过14个月的运维,已经非法获利达800余万元。

目前,周某某已被闵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段某某等三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闵行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现

“微信清粉”有可能威胁个人账户资金安全

事实上,这并不是警方首次破获以“微信清粉”之名,盗取用户个人信息的案件。自2020年5月初,温州苍南锁定了一个专门开发制作“清粉软件”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共制作并出售20余款“清粉软件”。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综合了诸多案件与网友反馈的情况,发现“微信清粉”远不止“帮别人赚钱”这么简单。

曾经使用过这类微信清粉的网友表示,自己只不过是扫了个二维码,过了一会儿朋友给他打过来电话并且询问是不是微信中毒了,朋友圈里发的全部都是垃圾广告,并且还给微信里面所有好友群发类似的广告。

这类微信清粉的链接、二维码不只会发广告,还有可能盗用用户的个人账号信息,然后将其售卖给微商卖茶女之类的人。甚至还有人在使用微信清粉服务之后发现微信钱包空空如也,全部被充值到某个网络游戏里了,更可怕的是,这个从来没有玩过的网络游戏。居然是自己的实名注册账号。

使用“清粉软件”的微信用户,轻则账号被群发一系列恶意广告,叨扰微信好友,重则损失账户资金,甚至还有人莫名其妙地拉了一些诈骗分子进入群聊,导致自己的亲朋好友遭受诈骗。

受害人们想了半天也没明白,为什么这些人是自己拉进群里的。其实,正是在“微信清粉”服务中,不法分子在登录受害人的微信帐号后,会通过技术手段批量盗取微信“邀请进入群聊”二维码,并将这些群聊二维码以图片形式保存在服务器上,再倒卖给下游的诈骗、赌博等犯罪团伙牟利。

甚至还有黑产团伙为牟利,盯上了受害人的“零钱余额”,利用技术手段破解支付密码后,再通过一些网游充值网站充值“变现”,借机盗走受害人的财产。

提示

《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实施 消费者应提升防护意识

互联网业内人士提醒网友:不要轻信任何渠道的“微信清粉”广告,若无意中扫描了他人发来的“微信授权登录”二维码,请第一时间修改密码,保障自己的账号安全。此外,时刻关注自己的账号安全,为防止微信账号被他人盗用,请通过微信客户端相关设置删除不是自己本人登录的设备。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一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律,与《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共同编织成一张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网”。

中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通过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学习,了解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自身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所享有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承担的义务以及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方式等,进一步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用法律武器来指导消费实践。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