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之间有矛盾纠纷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方式来解决,千万不要因一时意气用事而触犯法律,最终不仅害人害己,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事发广东省梅州市,男子梁某怀疑与他有男女关系的小影(化名)伙同杨某骗取他的钱物,并知道小影肚子里的双胞胎孩子不是他的,一气之下将小影捂死后逃离,10天后投案自首。2021年10月29日,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故意杀人案的起诉书,还原了这起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男子梁某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小影3年前在广东省深圳市打工时认识杨某,后来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梁某一年前在网上认识小影,后来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并发生性行为。同年12月,梁某得知小影怀孕后,开始不定期寄钱给小影。6月26日,梁某从广东省东莞市到广东省五华县探望小影,并协助小影租赁到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某某村公王市场附近曾某的出租屋601房居住。

6月28日晚上,梁某与小影在出租房内聊天到第二天凌晨零点左右,期间两人发生争吵,小影对梁某说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并扬言让杨某来砍他。梁某一气之下将小影推倒在床上,掐住小影脖子导致小影不会动弹。梁某松手后见小影仍有呼吸,又用棉被捂压小影口、鼻,致使小影窒息死亡。

作案后梁某拿走小影价值500余元的手机并逃离现场。7月9日,梁某主动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梁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梁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他的犯罪事实,依法应减轻或从轻处罚。小影与杨某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又在网上认识并诱骗梁某,小影伙同杨某非法骗取梁某的钱物,小影一方有过错,请求法庭对梁某减轻处罚。

杨某说道,他3年前在广东省深圳市认识小影,后来两人同居,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影怀孕7个月,怀着2个女婴。6月27日下午他与小影及小影老乡梁某一起去看房,并租到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某某村曾某出租屋601房,小影还与梁某去买了床,当晚小影与梁某一起住在出租屋。

6月28日下午他去上班时,小影让他把出租屋钥匙留下给她,当晚11点小影还用QQ跟他聊天直到第二天凌晨。6月29日上午11点他下班回到家敲门,但没有人应,他骑摩托车到处去找小影没找到,手机也打不通。他以为小影与她老乡出去逛街了,便没有撬门或报警。当时因为寻找不到小影,他以为小影和她的老乡已离开五华,因此心里难受流泪,但没有想到会出事。

6月30日早上他下班回到出租屋后,发现电表有转动,并在门外闻到一阵臭味,就赶紧下楼骑摩托车,在五华县水寨镇华一路的一间店里买了5条钢锯片,将房间窗户的防盗网锯开,并打电话给谢某,叫他将他放在网吧的水管拿过去。

谢某去到后,他用水管将防盗网撬开,谢某爬进去看后对他说小影可能不行了,他赶紧从窗户爬进去。进去后看见小影双手平摊在头的左右两侧,面部向上,横躺在床中间位置,头部靠里面,腿部向房门。小影的眼睛还有血迹,血迹已经凝结,一直到耳朵侧边,头底还垫着一个红色枕头,眼睛流出的血染到被角上。

他拿了染血的被子的被角看,然后抓了小影的手并碰了一下脸,小影的手已经冰凉,鼻子还有血水流出。谢某便去开门,但一直打不开,他也去帮忙开门,但拉不开,他看到门是从外面反锁的。他叫谢某叫旁边的邻居帮忙将门踢开,踢开后他叫谢某拿他的手机报警。他一直在小影旁边哭,直至警察到来。

案发后他发现小影钱包的一百多元及红色外壳国产手机不见了,只剩下九元五毛。小影的广西老乡是6月26日晚上坐广东省东莞市虎门的客车到广东省五华县的,小影到车站接他回来。梁某去过广东省五华县五次,最早是2月2日去到广东省五华县西河宾馆住到年初三才离开,之后每个月去一次,都是月底去一二天就回去。

小影对他讲过梁某寄过三、四千元给她的邮政卡上,钱是向梁某借的。至于案发现场遗留的带血纸巾,可能是他当时脚上的伤疤抓出血时留下的。6月26日、6月27日是小影在用他手机,他曾用该手机打过一次电话给梁某,记得当时他看见手机上有一个未接来电,就打了过去,结果是梁某接的电话,他说找小影,梁某回答说小影不在,梁某就挂了电话。

梁某被捕后供述,他和小影在网上认识的,两人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去年11月初他与小影在广东省五华县某某宾馆发生了性关系,后来小影告诉他她怀孕了,并以要钱买衣服等理由让他寄钱给她。他就不定期汇款到小影的邮政银行卡上,6月26、27日他和杨某有电话联系,都是杨某联系他的,说小影要生小孩了,需要钱用,他在6月26日存入4000元给小影。

6月26日,他从广东东莞市到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工业园区附近的一间出租房601房看望小影,并协助小影搬家,6月27日与小影一起去买了一张床。6月29日凌晨零点左右在出租屋内他与小影因钱的事发生争吵,小影说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并扬言要打电话给她哥来砍他。

他听后先用手去掐小影的颈部,之后用被子捂小影口鼻,直到小影不会动才放手。后来他拿了钥匙和小影的手机,锁好门并将钥匙丢到路边的树下离开现场。他还用小影的手机打给他东莞的朋友,电话打通了,但没有人接听,后来他发了信息,有无发出他记不清楚了。后来他听说他弟弟被公安机关抓了,他便到广西柳江县公安局自首。因为他本人没有办理过身份证,就拿他弟弟的身份证来用。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梁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导致一人死亡,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梁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并且此案因感情纠纷引发,梁某故意杀人是临时起意,所以可对梁某依法从轻处罚。

梁某将小影推倒在床后,掐住小影的颈部导致小影不会动弹,松手后见小影仍有呼吸,又用棉被捂压小影的口、鼻致小影死亡,主观上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明显。根据此案的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小影伙同他人骗取梁某的钱物。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