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号关于TSG 7007检规,7月7号发布的.1.2意见稿及最新送审稿中非金属材质非线性蓄能缓冲器(聚氨酯缓冲器)的相关问题,我司及同行业企业共同在电梯相关自媒体平台发布了关于此次标准的意见和想法,对于此次行为,作为行业从业者而言是赌上了“身家性命”的一次行为!此次标准的施行如若按.1.2和最新送审稿内容执行且切换时间和过渡时间如此仓促,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就是毁灭性的打击,成千上万从业者将会在此次标准的更新中失去工作十几年的积累将付之一炬。在文章的最后,相关企业也写明企业名称及法人代表签名盖章,以表此次发言的决心与态度。

10月29号在另一电梯自媒体平台“电梯标准与检验”上一位自称行业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发布的《对于非金属材质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是否适用于电梯缓冲器的想法》中文章内所写内容和其个人所表明的态度让明眼人看来觉得是何等的可笑至极!这位普通的技术人员,花费这么多心思,不管您背后所代表的是何种利益又或是某整梯单位或者某电梯部件企业人员,希望您可以正面给予回复表明您的出处,以方便接下来我们对于此次事件的交流。我们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此次事件为中心做辩论,让广大电梯行业从业者来定夺辩论的“输赢”,产品的运用和优缺点是由市场决定的,而不是某一部分人站在上帝视角去判定别人的生死,任何行为都不行该阻止一个新材料新事物的发展,社会的进展规律也是如此,即使结果无法逆转,但是我们也会继续坚持下去,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您文章的回复我们接下来也会一一回复您的。文章篇幅较长,会分为两部分进行解析。请各位大佬耐心看完。

关于此次标准更新,主要有两个关键点,接下来会对这两点具体叙述。

一、《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一条:

N7 非金属材质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抽样方法和型式试验结论

N7.1 批次抽样要求

申请单位每制造出一个批次的产品申请一次型式试验,申请型式试验时应当提交说明该批次产品批次号、产品数量和产品编号(范围)的文件。

型式试验机构抽样人员抽样时现场核对产品数量及产品编号(范围)后,依据本规则D1的要求,按照该批次产品数量的3%(遇到非整数时向上圆整到整数)抽取试验样品,且试验样品至少为5只。

N7.2 试验结果判定和型式试验证书适用范围

所有样品均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进行试验,试验后所有试验项目均符合本附件适用项目要求时,该批次产品型式试验的结论为“合格”;否则,则判定该批次产品型式试验的结论为“不合格”。

型式试验证书只适用于进行抽样试验的该批次产品,证书中无需给出“本次换证日期”和“下次核查日期”。可以理解总局的的初衷是为了检测产品质量的好坏,但是这些原本应该由企业自检的程序强制变成国家性质的检验且频率和抽样的百分比完全不符合当下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我司及同行8月份给总局的征求意见稿回复文件中提出了很多建议(具体反馈意见文件内容很多,需要了解的可以直接找对应企业渠道沟通,我会一一告知),截至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收到任何有关方面的回复。

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第2号修改单(送审稿)中“电梯型式试验产品目录”中缓冲器品种一栏中将非金属材质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除外。请给出解释,是否理解为不让聚氨酯缓冲器做型式试验报告?

从文章内容大致可以看出,您的确是一位普通的技术人员,文章内容全篇都在偷换概念、以点盖面,对于个人的观念我相信应该是代表这某一部分人的利害关系,所以就您文章表述我们会一一给您正面回复。

一、技术方面

聚氨酯缓冲器的现状和问题您也是一针见血,可见您对聚氨酯缓冲器的认识也不少,但是同样这不代表行业的全部。

1. 受原材料影响和生产工艺影响大。

一、原材料影响;聚氨酯本身结构简单,主要技术参数和关键品质都是由原材料决定的,市场上原材料品质参差不齐,存在很多作坊式厂家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采购廉价原料,导致产品性能不稳定。但是不能排除说所有的原材料都无法满足标准要求,我们作为正规生产厂家,聚氨酯原材料龙头企业为德国巴斯夫,国内厂家以华峰、华大为首,且为上市公司,很多业务都与专业生产PU材料的巴斯夫对接,对于原材料源头的控制,我们也有十几年的沉淀和市场反馈,可以保证原料的稳定性。

二、生产工艺影响

1)正规厂家生产门槛并不低;聚氨酯缓冲器生产工艺为聚氨酯(PU)发泡工艺,与传统制造业,制鞋行业等工艺几乎一致,主要原理是将聚氨酯A、B两种主料和其他的辅助材料或改性材料添加到一起,进行充分搅拌后会产生化学反应即发泡工艺,发泡工艺本身难度不高,主要分为两种工艺,一种叫冷熟化发泡,一种叫热熟化发泡;热熟化发泡门槛最为低,简单解释就是将AB两种材料预先调整好,然后通过人工将料倒入到产品模具中,关闭模具放入不低于100摄氏度的高温烘箱中加热10~30分钟左右后成型,拿出开模即可完成产品生产。冷熟化发泡门槛相对高一些,对设备的操作和生产把控要求更多,前期同样是先将AB两组料配比好,然后分别加灌到发泡机器的料缸内,料缸内是有恒温保温机制,并且不停的搅拌动作,设定好半自动化的喷料程序后,由设备精准投料至模具中,每次投料量误差10g以内,待30~120分钟后(按产品大小区别,越大产品尺寸冷却成型时间越久)开模拿出产品即可。简单介绍生产区别的原因就是前者的生产工艺极为不可控,所有的控制都在于人的操作,产品特性不稳定性极强,投入门槛极低,仅需要一副模具和一个烘箱即可。后者自动化程度更高,产品一致性更统一,初期市场一台进口设备都是50万以上,国产设备都是20万的价格,所以相对生产成本和专业要求会更高,同样做出来的产品质量更稳定,同样符合环保要求。

2)正规厂家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检测;聚氨酯缓冲器其实就是一个橡胶制品的生产,从前期的进料检验到生产配方配置,从成品的首末检巡检到每批样品的抽检测试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产品单一从外观是无法判定产品的好坏的。包括生产设备的保养,年度校验,从质量体系ISO9001到实验塔和测试软件系统等,一个生产安全部件的厂家连最基本的一套检测手段都没有,怎么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包括这一次标准修改里面增加每一批要按3%比例抽查的目的也是如此,可想而知,一个连实验塔或者试验设备都没有的厂家,能通过什么手段保证产品的质量?

产品质量管控是由厂家自己决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由客户综合考虑采用的,而不是某技术人员拍脑子拍出来的。请问您文章里面说“经常发现新出厂的聚氨酯缓冲器性能不满足要求。对于一个出厂合格率不足80%的产品”?您是如何给出的所谓80%的不合格率的?偷换概念?随机抽查可以代表整个市场吗?那请问剩下20%合格的产品去向何处?您这80%的概念究竟是某一个厂还是全国所有聚氨酯缓冲器生产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的80%?请问您的依据是何?作为一个技术人员,您的统计数据在哪?10家生产企业抽查,其中8家都是生产资质欠缺的“小作坊”,占整个市场的20%~30%份额,另外两家合格企业市场占有率60%~70%,因为这少数的企业从而影响了整个行业对产品的认知的确很不好,但是行业的发展也是需要不断更新,逐步推进的,不能因为这少部分的企业而直接扼杀整个行业,这个做法是不对的。(提高生产制造门槛的方法和不良产品企业的惩罚或者罚款等相关意见我们整理了很多资料也一并提交总局,需要的可以咨询相关企业。)

综上所述,在满足一个正规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之下,从原材料到工艺,是可以做到大批量生产的质量管控的,满足国标乃至更高标准的产品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2. 聚氨酯缓冲器容易老化。

作为技术人员,反问您一下,请问什么东西不容易老化?关键点在于控制,汽车工业作为全球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制造业的顶级代表,电梯如果汽车一样,都是属于运输类行业,汽车原本也有强制15年报废年限,后来由于生产制造不断改进,汽车在合理的保养基础下是远远可以使用更久的代步工具,所以国家也取消了所谓家用轿车15年强制报废的要求,而是进一步提高排气标准和缩短车辆的年检时间,从而保证汽车的安全行驶。电梯毅然如此,国家标委会和相关部门每年都不断的在为电梯的设计与制造、安装与维保两条基础条例下不断修改电梯的各项细化工作,所有的安全部件在相关维保的标准文件中也提到了对应的检查频率和更换条件,虽然不够完善,但是从根本上已经在重视产品本身的寿命了,电梯中所有的部件,不管动作与否都是有设计使用寿命的,都是属于易耗品,只是相对应的更换周期不同罢了。

这里说到设计使用寿命,我们企业也多次向相关部门反馈,为什么在型式试验中有企业对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的承诺,但是在国标和相关的行业标准中并没有给出对于已经超过设计使用寿命的产品要求强制更换或报废的标准,这一点我相信同样也有很多整梯企业和维保单位所困扰。既然已经到达对应的设计使用年限后,理应强制更换产品,而不是没发现问题就可以继续使用下去,这一点也是导致后面大量后维保市场对于聚氨酯缓冲器“妖魔化”的原因之一,对于您文章中所做的测试和所阐述的观点,非常不严谨且不专业。(图中所示现场产品无法确定使用年限,无法追溯是否因为早已超过使用寿命等情况。)我们有相当足够分量的各种测试数据作为依据,可以佐证产品的可靠性,我们也做好准备,等待希望总局或相关部门的考察。(其中包括:500小时双85高温高湿老化测试,疲劳撞击测试,机械性能回复率测试,高低温测试,5年持续性测试和几十万次的撞击数据等等,包括各类一线品牌整梯厂的相关厂家要求的技术测试),

作为安全部件生产厂家,对于产品而言,我们也十分希望整梯厂或总局等相关部门关于抽查或者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的质量等未达到标准的产品进行大力的处罚和公示,以提高行业的入门门槛让违法违规生产付出的高额代价!还市场一个良性循环。

除此之外,您所说的聚氨酯缓冲器最大的问题就是其老化导致力学性能不满足要求,而又没有一种简便可靠的现场检验方法。此项观点目前的确无法满足,我们也需要行业给予时间让我们去发展,探讨出一个合理可行的方案,目前状态也只能是由厂家自行为产品做质量保证,但您所说的问题同样存在于其他安全部件和通用部件中,也不光光是我们这一个行业所存在的问题。(如液压缓冲器如何简便的现场检测?)

二、和其他形式缓冲器相比

本片文章文字过多,放在下一篇在做叙述。仁者见仁。

三、建议、总结

“在缓冲器的使用上,更加应该慎重,优先选择安全的缓冲器而不仅仅是选择便宜的缓冲器。”这一句我们也十分认可,行业标准的不完善,导致市场的恶性竞争,监管和整梯厂又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及厂家仅仅是开具不良通知单,而没有承担更多粗制滥造带来的不良后果,违法违规制造付出的代价几乎为零,在这么多年的销售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句话,“人家的聚氨酯缓冲器也有证书,我们只要有证书就可以用,只要你价格比我们采购价便宜马上就可以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电梯行业一张型式试验证书就变成了“免死金牌”,整梯厂家也不在注重产品品质,甚至于供应商审厂流程都懒于做了。

对于整个电梯行业我认为不一定是一个朝阳行业,但也肯定不是一个夕阳行业,而是会像汽车行业一样,不断改革创新,但是这几年来说外界的压力和变化的速度已经超过了我们这个聚氨酯缓冲器行业发展的脚步,变化之大,更新速度之快,其实个人感觉新标准的更新在一定程度上都会淘汰一批不合格的厂家,然后市场必定需要一点时间来沉淀,自然会再滤除一批滥竽充数的企业。本质上聚氨酯缓冲器之所以能在电梯部件市场上有它的一席之地,主要原因也就是他的廉价,又正是因为它的廉价和行业的不规范,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最终市场对此产品的失望和负面情绪增加。一个产品如果所有的标准都以一个很难满足的情况下执行,那么给整个行业带来的必定是毁灭性的打击,我相信整个电梯部件的制造业中也有很多认真做企业,不断改进的优质厂家,于此同时也希望行业的老师和质量监督局的领导们可以放慢脚步,可以召集一些有规模的同行业的厂家多多进行交流,促进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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