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消费10月30日讯,据相关网友透露,江西丰城某校群内有人在贩卖电子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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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源于墨门工作室

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以上截图,公然在初中校群宣传电子烟产品,属于违法行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曾在2018年、2019年联合出台《关于禁止向未成年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无论青少年从网络渠道还是线下便利店购买电子烟,都在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范围之内,但却屡禁不止。

江西省烟草专卖局也在持续加大对电子烟监管力度,在坚持“净网”“溯源”工作目标,保持线上巡查力度的同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着重对中小学周边商店、超市进行“地毯式”排查。

一方面,着力解决电子烟网络线索有效处置问题,严防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问题死灰复燃;另一方面,密切关注电子烟线下销售情况,对违法销售“零容忍”,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但目前而言,面向未成年人的电子烟销售,呈现“打击一阵、消停一阵;打击过后,继续猖狂”的状态。

电子烟持续渗透青少年群体

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关键阶段,吸烟对身心健康产生危害。此前,相关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抽烟学生主要是中学生尤其是高中生,农村学生抽烟比例较城市学生更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使用电子烟的20岁以下不吸烟的儿童和青少年,未来吸烟的可能性增加了两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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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查青年中的接近半数在13-15岁初中阶段第一次开始使用,过去30天使用过电子烟的青少年用过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2021年10月22日,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发布的《电子烟营销及对青少年健康影响研究报告》提到了一组数据。

此前学界也曾提出过“禁止电子烟使用调味剂”的建议,学界普遍认为,不允许电子烟使用调味剂能有效杜绝部分未成年人购买。但在电子烟厂商及多方作用下,这一建议未能得到采纳。厂商声称,“禁止使用调味剂不利于取得积极的公共卫生成果”。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张伟认为,关键还是要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落实控烟履约责任。有关单位要依法履职,加强对中小学周边商铺的监督管理。在源头防控环节,要综合发挥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作用,协同打击校园周边烟草销售网点。

法律存在漏洞、控烟政策无法落地以及相关部门监管职能的缺失……这些都是控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障碍,总体而言,我国对于电子烟的监管力度仍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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