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修筑城墙是防御外敌的重要举措。在宁津街道宁津所村有一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明代的古城墙遗址,被称之为宁津所城墙。目前,文物保护部门正在组织人员对这处古城墙进行保护性修缮。

明朝立国初期,倭患泛起,沿海地区不堪侵扰。为加强海防,抵御倭寇,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建立卫所制度。而在当时,宁津地处海防前哨,战略位置极为重要。据道光《荣成县志》记载,明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在此建所屯兵。并取海口安宁之意,钦赐嘉名——宁津所。宁津所为守御千户所,直属山东都司,主要担负抗倭戌边、护送海运、招募军士、屯田耕种、 维护治安等职责。它的建立对保境安民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胶东东南沿海的重要屏障之一。

宁津所城的城墙为石砌基础,外包青砖,内实夯土,呈正方形。据《靖海卫志》载,宁津所“砖城,周二里,高二丈,涧二丈,门四,楼铺十六座,池深一丈,涧二丈,今圮。卫署自明季坍塌,前官皆赁民房。”四面原有城门,宽约 6 米,四周城墙均为梯形大坝,上部宽约 3 米,下面宽约 15 米,高约 8 米,为边长 300 米正方形,占地总面 积约 130多亩。

顺治十二年(1655)清政府将宁津所划归靖海卫。

雍正十三年(1735)裁撤。

建国初,宁津所城遗址还很完整,四周城墙残高平均 2 米以上,西北城角、东北城角、西 南城角约有 6—7 米;北面城墙西段也有断续的遗址存在;西城门、南城门保存完好。每到夏季,常有村民在城门洞里乘凉。

1954 年,城门因妨碍交通被拆除,瓮城也被拆除。

因年代久远,加上历年的工农业生产活动等因素,东、西、南三面城墙全部缺失,仅北城墙残存东、西两段,西段长 130 米,东段长 40 米,城墙为黄沙土、灰褐土掺杂,并夹杂有砾石,高约 3 米。

2019 年 6 月,宁津所城被荣成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类别为古遗址类中的军事设施遗址。

此次修缮主要是针对宁津所城残存的东西两段北城墙。旨在保护目前尚存的所有建筑、构筑物及其他各类文化遗存,切实有效加强宁津所城的管理,防止各种破坏行为,保护宁津所城及其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保持其历史文化的延续性,使宁津所城本体及历史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实现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双赢。

宁津所城,这个先人胼手胝足修筑的军事建筑,经受住了 600 余年历史风云和自然风雨的侵蚀,至今巍然屹立。它见证了明朝国人抗击倭寇的辉煌历史,也见证了近代百年的屈辱和灾难。通过本次修缮工程可有效的保护宁津所城遗址,使其能够长久的保存下去。将来可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供人学习瞻仰;对当前的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及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都将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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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

文物分布

荣成市共有文物保护单位 845 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留村墓群);省级 14处(成山头遗址、槎山千真洞、河口遗址、东楮岛海草房、大庄许家海草房、烟墩角海草房、成山卫故城、巍巍海草房、石岛天后宫、东墩海草房、小西海草房、马兰耩海草房、陈冯庄海草房、荣成县五七干校旧址);市级 6 处(双石摩崖石刻、西藏村墓群、三冢泊墓群、王家山石刻);县级 25 处(马栏耩烟墩等)。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发现 789 处,其中海草房 766 处,其他 23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