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对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工作,11月25日上午,信阳市看守所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和职工集中学习刑事诉讼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已于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其中共对旧刑事诉讼法作出了26处修改。

会上,收押中队中队长周勇名详细讲解了"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和追诉条件,同时指出所内民警在提讯会见及文书签发中,要积极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在押人员签收文书等。为全所民警系统了解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及时更新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更加正确适用法律条文提供法律指导。

除了组织集中学习外,所长张敦成还要求民警们加强自主学习,熟知法条内容,配合学习教材,重点学习刑诉法修改的背景、过程、内容等,及时讨论学习中遇到的疑点、难点,争取让全体民警掌握最新刑诉法相关内容,为应用新刑诉法办理案件奠定基础。

通过学习,所内民警们纷纷表示要时刻保持与时俱进的理念,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用好、用活刑诉法的各项规定,使所办案件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