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张佰尚
近年来,我国网络交易迅猛发展,既方便了居民生活,也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网络交易在质量、价格、广告、知识产权、消费维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网络交易监管部门还没有主动发现和监测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能力,所以亟需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工作,增强网络交易监管效能。
一、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是贯彻中央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2019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等系统,推动监管平台与企业平台联通,加强交易、支付、物流、出行等第三方数据分析比对,开展信息监测、在线证据保全、在线识别、源头追溯,增强对行业风险和违法违规线索的发现识别能力,实现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二是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是抓好市场监管工作的客观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关于网络交易监管的各项精神落到实处。目前在积极制定互联网平台分级分类指南及主体责任清单指南,建立平台合规管理、信息公示,数据对接等机制。推进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
三是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是解决市场监管难题的迫切要求。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科技飞速发展,也给市场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数以亿计的网络交易数据和不断涌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如何开展有效监测,是市场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关于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监测需求、监测技术没有进行过系统的研究,有关业务条线各自为战,存在功能模块重复开发、标准规范不统一、监测技术不匹配等问题。所以亟需开展网络交易监测工作,增强网络交易监管效能。
二、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工作的思考
首先,加强紧密协调。网络交易不仅涉及食品、药品、广告等具体业务,还涉及个体户、自然人、企业等市场主体,具有覆盖面广、复杂性大、虚拟性强等特点,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因此,做好网络交易监测工作需要坚持业务导向,强化业务与技术结合,多部门紧密协作,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对接的工作机制。
其次,明确监测要求。根据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的服务对象和监管对象,系统化梳理数据、功能、性能需求。一方面,精心组织、细心谋划,找准网络交易监测需求,具体而言要满足总局业务需求、领导决策需求、相关部门服务需求和公众服务需求。另一方面,对于不同的监管对象,需要结合自身特点,找到监管重点,理出监管思路。目前来看,需要根据平台内经营者、头部电商平台、小型电商平台、社交电商平台的不同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思考监测方法。
再次,增强监测效能。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的部分软件开发需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便捷性,保证人人可用,不存在较大的操作难度。二是穿透性,能够获取违法者真实位置、身份等。三是真实性,确保获取的证据等电子资料真实可靠。四是智能性,利用输入的数据和输出的数据来反推出黑盒子,理解数据背后的意图。五是可扩张性,能够对潜在监管需求进行升级迭代。
最后,重视数据安全。网络交易监测工作需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问题。由于网络交易监管业务极其重要,网络外联接口较多,所以网络交易监测的安全性问题将面临巨大挑战,务必对网络安全进行整体规划,做好网络交易监测的数据保护工作和网络总体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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