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崇阳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社会继续公开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6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范围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部分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4.在2021年7月31日前,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证书。

二、引进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1年11月1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县委人才办邮箱2696261068@qq.com。

(二)实习

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引进单位实习,实习期两个月。实习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实习津贴。

(三)组织考察

实习期满后,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拟录用人员开展考察评定,并对照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四)办理引进手续

县委人才办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提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三、管理及待遇

(一)经济待遇

1.工资。引进人才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相应职级工资标准确定。

2.发放生活补贴。按照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和中级以上职称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

3.发放安家费。由县财政给予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硕士研究生和中级职称人才3万元。

4.发放购房补贴。办理落户手续的博士研究生在崇阳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时,由县财政分三年发放20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人才分三年发放6万元购房补贴。

(二)服务保障

引进人才在住房、办理落户、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优先照顾。

(三)其他待遇

对在崇阳工作3年以上,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表现优秀且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可调入党政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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