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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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 作(新华社发)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这部和人们数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护,规定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等诸多方面内容,积极回应了一系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信息产业的未来发展标注了明确的方向。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对于经营者来说越来越重要,公民重要的个人信息成为违法者营利的新目标,随意倒卖、泄露个人信息的案件时有发生,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日趋严重。据南方都市报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2019个人信息安全报告》,95.02%的受访者表示自己遭遇过信息泄露,其中,中介服务类的App最为严重,其次是网上购物类的App和金融借贷类的App。此外,App运营者也存在不当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

在这个信息高速流通的时代,一些企业、机构乃至个人,从商业利益等目的出发,利用网络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使公民成了互联网下的“透明人”,所有的个人轨迹都被互联网记录了下来,而数据具有无限复制的属性,一旦个人信息被泄露,就会带来不可逆、不可控的后果。2016年的徐玉玉案件还记忆犹新:一个刚刚考上大学的18岁女孩,接到了诈骗电话,被骗走了上大学的9900元费用,在自责、焦虑和压抑的情况下,她突发了心源性休克,不幸离世。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逝去,这是电信诈骗团伙精准获取受害人信息导致的惨剧。

如何科学、有效治理这类问题,需要顶层设计,通过增强法律规范的针对性、权威性和系统性,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织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之网,才能切实将人民群众网络空间合法权益维护好、保障好、发展好。在数字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中,有关部门从2013年起就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从《网络安全法》的施行,到《民法典》的编纂出台,再到《数据安全法》的出台,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不断发展完善。

此次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在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应遵循的原则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边界,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体制机制,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享受到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相信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并在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协同下,将多层次、更有效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守护好亿万民众共同的网络家园。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切实治理好网络空间、保护好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利益,也将有助于我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这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