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水林田湖草系,到“舌尖”“脚底”安全,在各项民生领域都可见公益诉讼的坚定“身影”,新时代的检察事业,需要更敏锐的“嗅觉”,努力让公益诉讼更好的“破层出圈”,一定程度需要下大力气进行检察宣传,更需始终坚持“本在检察工作、要在检察文化、效在检察宣传”的宣传理念,二者相互促进,共融共生,彼此助力新时代检察工作变得“更燃”“更入味”。

众所周知,公益诉讼是一个较崭新的领域,要想工作“走得出去”、“传得开来”,还需要积极打开“传声筒”,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及时发声,准确传达,有的放矢,巧合的是,两位笔者,一位是公益诉讼路上的“奔跑者”,另一位是检察宣传工作的“坚守者”,通过他们的工作调研和心得整理,重点是念好“三心”诀,以下几点感悟和大家一起分享。

做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工作,需要坚守初心。苏轼曾说:“守其初心,始终不变”,对于我们青年干警来说,是一种保持斗志积极探索的精神,每一次的公益诉讼下乡,走进田间地头,实地察看水源污染,穿梭各校际社区“突击”食品安全,奋力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等,尽管经常头挂露珠,脚沾泥土,但每次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所有的辛苦瞬间烟消云散。说实话,在公益诉讼的路上,也时常会遭遇群众的“不理解”,甚至“使绊子”,这时候就需要正确的方式方法,要打好公益诉讼“组合拳”,一方面可以采取抱团式的“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环保、食药监、水利等部门积极作用,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另一方面要开启“自我保护”模式,特别是在突击检查之时,要运用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进行录音录像,防止单面说辞混淆视听,确保真相在身;三是发挥当地政府、村镇乡贤的作用。特别是开展下村入户的工作,可提前和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得到理解和支持。发挥乡贤的村落示范作用,让其助公益诉讼工作“一臂之力”。总而言之,“组合拳”要打得好,初心必须记得牢。

做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工作,需要坚守苦心。“板凳甘做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无论是和民生息息相关的公益诉讼,还是展现检察动态的新闻宣传,都需要秉持这份苦心。无论是从公益诉讼等“外”案件的稳妥积极到积极稳妥的转变,还是在泥土风沙中的穿梭往返,抑或是在灯火通明中加班到夜半三更;从检察宣传视角而言,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报道不偏不倚,要敢于发声,而不妄发声,多读检察方面的权威刊物、多览权威平台的理论调研、典型案例剖析、全新的“法言法语”的正确运用,做到“肚里有货”,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从“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工作说开去,则需具备一颗了解“公益诉讼”心,和该项工作的同志保持常态化联系,了解其工作具体情况,宣传报道的角度,及时听取该项工作领导的意见建议,遇到“疑难杂症”及时向领导同事请教,向书本学习,打破院墙壁垒,及时向其它优秀基层院取经,多渠道吸收精华,努力做出系列公益诉讼“精品套餐”。同时,发挥检察宣传的新闻敏锐性,紧跟上级院的步伐,利用动漫、卡通、解说等形式,策划一篇篇通俗易懂、惟妙惟肖的公益诉讼专题,让观众听得入味,记得牢固,切实通过检察宣传实现公益诉讼的提质增效。

做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工作,需要坚守恒心。“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讲的就是工作中的赓续奋进,持之以恒,要将检察初心一以贯之,犹记得上次7月份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调研组到我院开展公益诉讼调研指导座谈会,给我们基层院“传经送宝”,总结了系列可推动可实践的好理念、新方法,其中印象深刻的是,一是要勤跑腿,要有做事的恒心,提高调查取证的能力,持续走“精品案”的路线,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让公益诉讼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深入人心,久久为功;二是要需赋予检察宣传的恒心,让公益诉讼始终行进在检察宣传的快车道,多挖掘公益诉讼“新矿”“优矿”,晒出“干货”,让蓝天碧水换新颜,让舌尖脚底有力量。据笔者调研发现,一直以来,四级检察院均有专职干警和检察宣传工作者,长期奔走在公益诉讼一线,通过发送检察建议、联合执法、明察暗访等形式,积极“把脉问诊”,还一方水土碧绿,护一方百姓“心安”。

“长缨在手,江山向美,雨过天晴云破处,这般风景画将来”,这一山一水,一食一盖(窨井盖),都是公益诉讼要守护的方向,也是检察宣传要关注的热点,未来,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将重整行囊再出发,努力念好“三心诀”,不断地挖掘“新矿”“优矿”,晒出“干货”,让公益诉讼的声音走进千家万户,激荡起人民群众心中既踏实又有力量的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