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宋清影

住房公积金和每个人息息相关,但许多人忙于工作,连公积金怎么取用都不太清楚。然而,近年来,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案却屡有发生,而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小至公司职员,大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员,纷纷将手伸向公积金这块肥肉。11月1日,云南省澜沧县纪委监委通报的一则案例,再一次警示了公积金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

公积金管理漏洞让贪污低龄化

11月1日,云南省澜沧县纪委监委通报,2021年9月,云南省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澜沧管理部“90后”小伙白某遭到起诉。2017年底,白某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提取业务。

他发现公积金业务系统缴存人员的信息不完整,加上住房公积金查询途径少,所以动了非法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来偿还借款的念头。仅2018年,白某共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33次,高达人民币305万余元。

就连企业的小职员都能打公积金的歪脑筋。

2013年12月,20岁出头的年轻人林其价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来到上海对外服务浙江有限公司上班,担任福利保障部公积金操作专员。他发现,由于业务体量巨大,公司办理公积金业务的过程中,有时难免出现多缴、错缴的情况,会在公积金模块中形成一类“退缴”金额。

2015年2月,林其价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将公司的公积金退缴费用转入他虚构的个人账户。然后,再通过虚造离职证明的方式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现。

五年下来,林其价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一口一口吞食着公司账户中的肥肉。2015年2月至2020年3月期间,林其价累计非法套用了204万余元公司资金。

官员贪污公积金:从1.1亿到11亿

除了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和公司的小职员,官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贪污更是触目惊心。

2005年,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一案宣判,该案被称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

从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李树彪利用职务之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单位存款作抵押、质押担保获取银行贷款,或与他人串通从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政策性住房资金委托借款的方式,先后作案44次,犯罪金额高达一亿一千多万元。

本来公积金贷款流程应该是:当职工来贷款,信贷调查员要负责调查、审批,并核实建委的证明,然后上报给科长,最后由主管副主任审批、签字。

但是,李树彪经常以对方单位要得比较急为借口,跳过前面所有环节,单独把出纳叫出来,给她看信贷合同、信贷调查,要支票,然后签字盖章一条龙全部搞定。

某银行知情人士提到李树彪贪污公积金案时称,“李树彪在郴州就像财神爷一样,手里掌握着六亿多元住房公积金,啥时要用,他就拿着一些假证明来银行领取,各家银行的公积金存款好像李树彪的自家存款一样,而且每次在各家银行都办理得顺顺当当。”

2013年,“通化公积金案”曝光,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车世刚在2003年11月到2013年3月任职期间,经审计发现,违法挪用住房公积金11.25亿元,又创下全国住房公积金被挪用的纪录。

相比之下,“通化公积金案”涉案金额则是被称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的“郴州公积金案”的10倍,而且历时10年之久。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截至2013年4月,通化市住房公积金余额为27.99亿元。车世刚任期10年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占到40%。相关统计发现,涉及企业数量30多家,编造虚假购房名单上千人。(综合来源:云南省澜沧县纪委监委、人民网、中国经营报、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