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啊,杰哥”是在台湾有一部教育短片《如果早知道男生也会被性侵》里的一句台词,讲述了男孩阿伟被杰哥收留并侵犯的事情。也许现在还有很多人以为性侵只有男性对女性实施的伤害,但是现实中无论是性侵者还是受害者其实都与性别无关,为了满足欲望,有些人也会对同性实施性侵犯。

就像在2020年8月14日晚,00后男子曹某所经历的一幕。那天作为上海市某餐饮公司嘉定南翔印象城店的迎宾,被自己的老板陈某邀请来店里试菜,在试菜期间陈某就喝下了不少酒。

在陈某试菜喝酒的过程中,曹某作为下属一直在旁照顾,这让陈某对这个小伙子越看越顺眼。在当天试菜结束后,主动找到曹某聊天,了解到两人住地并不算远,于是就提议送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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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陈某趁着酒劲对曹某又亲又抱地,随后曹某将陈某送他回到家后,被陈某留下,刚开始工作并且作为下属的他,也不敢拒绝老板的命令。曹某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思坐在陈某的家中,在聊天时还问了很多关于他很多个人的问题,随着夜色渐深,陈某就让他留宿家中,在睡觉时和他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醒来后还答应给曹某买了名牌鞋等礼物,让他不要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还保证让他一年内做到南翔店的店长。曹某虽然不是很情愿和陈某发生关系,但是想到这样就可以让自己走捷径,从而有一个好前程后,便放弃了报警的想法。

之后两人保持了数个月的情人关系,期间陈某也经常也会给他买礼物,但是曹某并不满足于这些。在10月底的时候,以生日为借口向陈某索要3000元的生日钱,但是被陈某拒绝了,并且之前做出的让他当店长的承诺,也一直没有动作,这一切都让他明白自己是被陈某玩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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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之后,内心翻涌着类似“他一个结了婚的男人还在外面搞小男孩,我就想着和他在发生一次性关系的时候录下视频来威胁他,问他要钱。”这样的想法,于是他就想到了一个阴险的办法。

在2020年12月30日晚,曹某主动约陈某去吃饭,这让陈某感到很开心,在饭桌上就喝了有1.5升左右的清酒。吃完饭之后,曹某就带着他来到附近一家酒店开房,在房间内曹某对着陈某说“我已经拍下了你和我做那些事的视频,现在要么给我30万,要么我就把这视频发到工作群里,你自己选吧。”。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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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曹某的目的在于获取30万的费用,提前拍摄的不雅视频属于威胁陈某的工具,公布到工作群就属于手段。并且他公布不雅视频的这一行为让陈某感到了恐慌和害怕,无论最后这30万拿到没有,曹某都已经涉嫌敲诈勒索。

刚刚还兴冲冲的陈某顿时慌了,想到他把视频发到群里之后会引发的一连串的事情,但是也不想给他30万。于是趁着曹某上厕所的时机,他打开酒店房间的门溜了出去,并且打电话让南翔店的店长把曹某踢出所有的工作群,自己也把他拉黑了。

31日0时30分许,就在他以为万事大吉时,一个很冷清的工作群里突然出现了一条消息,是曹某发送的视频消息。恼怒的他立刻反身回到酒店找曹某说理,只不过还没见到曹某本人就先被民警给控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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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无论是感情上或者是为了财物,曹某与陈某发生关系属于自愿发生的,也就不会被认定为强制猥亵

原来在发现他离开那个房间之后,曹某就拨打了110说陈某对自己实施了强制猥亵,希望他们来抓人,然后将视频发送了出去。但是根据陈某的供述,民警觉得曹某对此事有所隐瞒,随后将其带回进行调查。

在审问室,曹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而这也让民警分析清楚了其中的前因后果,曹某为了获取30万费用,偷偷拍摄与陈某相关的隐私视频,还将其发布到了群里。最后获得陈某谅解后,曹某因触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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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勒索陈某财物30万,按照《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但是一方面他的敲诈行为并没有得逞,属于未遂,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还获得了被敲诈对象陈某的谅解,最后被判处三年九个月的有期徒刑。

想要自己的工作蒸蒸日上,从而赚到更多的钱获得更高的地位,都是无可厚非的。但利用潜规则来搏上位,就显得非常地愚蠢和虚伪;同时也正是这种心理,才会让一些老板或上司对曹某这类人有可乘之机。曹某等人最后即使成功,在没有相应的实力支撑下,也是坐不稳那个位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