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发布告广大特种行业用水用户书, 汉中城镇公共供水特种行业用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

广大特种行业用水用户: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18]20号)第一条“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对城镇公共供水特种行业用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由过去的水资源税标准0.3元/立方米、0.72元/立方米调整为2元/立方米、3元/立方米,各级要积极协调物价部门、督促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加快特行水价调整”的规定,汉中市中心城区特种行业用水水资源税拟从2021年9月29日起由0.30元/吨调整为2.00元/吨(每吨增加水资源税1.70元),即特种行业用水终端水价由10.00元/吨调整为11.70元/吨, 有关程序正在办理中。

特此公告。

附件:《陕西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18]20号)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来源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编辑 | 周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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