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山东省公安厅党委作出向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学习的决定,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学习李涌的担当精神和职业操守,自觉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锤炼“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队伍。
李涌,男,中共党员,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原中队长。2021年10月3日凌晨,李涌在执行国庆安保任务期间壮烈牺牲。2021年10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
从军19年、从警16年,李涌同志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3次、个人三等功4次,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来源:半岛都市报综合山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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