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头顶国徽,脚踏实地,根植于人民之中。他们步履坚定,身披法袍定纷争,手握法槌传正义。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我,是人民法官”专栏,倾情展现唐山两级法院人民法官服务人民群众,忠实履行法官职责的画面。

本期主题:我,是人民法官(九)

——环资审判 向美而生 守望绮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念是我们的深刻指引。近年来,唐山法院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努力用司法护航美丽唐山建设。

在家乡这片土地上,每一个重点区域,每一宗与环境、生态有关的案件,都牵动着唐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脉搏,我们努力进行着利剑斩“污”、鼎力扬“清”的生动实践,并在做好审判“主业”的同时,争取做好普法的“副业”。

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蓝天永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蕴含在这些朴实的词汇中。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走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我们整装待发,向着司法护航绿色发展的更高目标,高扬起风帆。

最高院确立唐山中院环资庭为全国首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唐山中院于2016年经市编办批复专门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该庭于成立伊始即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15个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之一,对环境资源类案件采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集中审理模式,推进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

申请公益基金 唐山中院 “首吃螃蟹”

唐山中院环资庭组织召开“环境损害鉴定公益基金资助专题调研会”

同年12月底,唐山中院环资庭受理首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社会公益组织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诉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纠纷案。案件审理期间,原告申请对超标排放污染物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进行鉴定,但轧一公司的母公司被宣告破产,无法拿出钱用于损害鉴定,案件陷入了困境。

唐山中院经常研究学习环境审判领域的前沿经验,了解到“环境损害鉴定公益基金”这个创新举措。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刻不容缓,环资庭大胆迈出步子,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副庭长夏春青带领审判团队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要求,经过一系列对接、协调,10万元的公益基金获批,解决了“鉴定难”!

公开宣判唐山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

2019年03月20日,唐山中院环资庭对唐山市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诉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企业被判承担损害责任并公开道歉。

开展巡回审判

环境资源审判与周边的环境息息相关,何不通过巡回审判就地解决纠纷?这既能直观呈现案件实际情况,又能深入群众之间普法,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环保局对唐山市鑫雨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开出行政处罚,认为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一审法院判决撤销了该处罚。环保局不服,上诉到唐山中院。

2018年12月 11日,环资庭的法官踏着初雪,来到位于路北区果园乡娘娘庙村西外环的唐山市鑫雨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与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二审案件进行了现场开庭,这是环资庭开展的首次巡回审判。判决结果令双方心服口服,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执法不规范表示惭愧,企业员工直观感受到环境资源审判的严谨性,更明白到合法排放汽车尾气的意义。

田野之上,法徽闪耀。2021年5月26 日,环资庭副庭长夏春青带领庭里的法官们把巡回审判法庭开到了曹妃甸区第三农场,现场审理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审理过程吸引了周边众多旁听的群众。

调解案件获双赢

两起探矿权纠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一齐将两面锦旗送到环资庭法官手中,案件收获了皆大欢喜的结局。

审判长和主办法官两次到探矿权所在地实地勘探,对照图纸核对有争议的探矿权范围和地面资产的数量,多次针对鉴定机构的选取、鉴定材料的质证、鉴定范围的确定召开庭前会议研究讨论。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深入浅出的讲解政策,最终原被告两起探矿权纠纷一并和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建立会商机制 保护野生动物

每年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2021年3月3日唐山中院环资庭汇同市检察院、玉田法院、玉田县检察院各职能部门就办理涉野生动物案件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员达成一致意见,一方面要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应秉承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确保今后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依法、有序、高效办理。

赴曹妃甸湿地调研、勘察

曹妃甸湿地是我国北方最大滨海湿地,每年有近百万只迁徙候鸟在此停歇,补充能量。据统计,每年来曹妃甸湿地停歇的东方白鹳数量最大值为2000余只。

2021年5月26日,唐山中院会同曹妃甸区政府、曹妃甸法院、曹妃甸自然资源规划局,深入曹妃甸湿地,进行现场调研和勘察。湿地保护对于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意义重大,此次调研和座谈力争为湿地生态保护提供更多“司法智慧”,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之路。

集中公开宣判环境污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

为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2021年6月1日,唐山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对多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

跻身最高院课题光荣榜

环资庭审判团队

2021年,最高院向唐山中院颁发了获奖证书。唐山中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与中国人民大学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共同完成的课题,在最高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的结对研究成果评选中获得三等奖,唐山中院成为全国六个获奖法院之一

开展普法宣传

唐山中院环资庭定期会同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到社区、餐厅、企业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用实际行动建设“美丽唐山”。

编辑:何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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